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函〔2017〕131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莲湖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市编办发〔2017〕176号),设立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集中办理区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承接省级、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行受理和审批;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和管理;
(五)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验收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勘验;
(六)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数据采集、应用、共享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
(八)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审批科:负责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
3.城市建设审批科:负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科技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工业交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
4.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区档案馆(局)、区教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
5.政策法规科(审批监督科):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协助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跟踪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负责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业务稽查,跟踪监督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检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同时管好队伍,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狠抓业务能力提升,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争当政务服务改革的“排头兵”。
(二)不断提升市民中心服务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市民中心服务功能,完成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整合资源,打造具有莲湖特色的政务服务综合体。二是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指导进驻部门进行流程再造,推动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窗口”转变,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全面落实“五个不允许”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全力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
(三)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一是积极承接省市相关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划转事项的动态管理及信息公开;二是做好“三减”工作,即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三是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承诺制审批、无人审批等形式的审批领域改革;四是按照《莲湖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四)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配合阿里项目组做好高频事项的上线工作,开发市民中心综合类自助设备,增添掌上市民中心办事事项。二是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按照《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指导街道社区便民机构建设,推进西安政务服务网向街道、社区延伸,为群众提供网上办事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多样化的服务模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审批局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无。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审批局没有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3.21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81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3.2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81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3.2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3.2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1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3.2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3.21万元,较上年增加1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差额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项目经费支出 | ||||
2019 | 2018 | 2019 | 2018 | 2019 | 2018 | 2019 | 2018 | ||
合计 | 1813.21 | 438.11 | 1375.1 | 303.84 | 112.91 | 44.37 | 21.19 | 1465 | 304 |
工资福利支出 | 303.84 | 112.91 | 190.93 | 303.84 | 112.91 | ||||
基本工资 | 134.72 | 56.84 | 77.88 | 134.72 | 56.84 | ||||
津贴补贴 | 77.57 | 36.67 | 40.9 | 77.57 | 36.67 | ||||
奖金 | 8.31 | 4.24 | 4.07 | 8.31 | 4.24 | ||||
绩效工资 | 14.74 | 0 | 14.74 | 14.74 | 0 |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6.26 | 0 | 46.26 | 46.26 | 0 | ||||
伙食补助费 | 5.04 | -5.04 | 5.04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24 | 10.12 | 12.12 | 22.24 | 10.1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09.37 | 325.19 | 1184.18 | 44.37 | 21.19 | 1465 | 304 | ||
办公费 | 13.6 | 5.60 | 8 | 13.6 | 5.60 | ||||
培训费 | 4.06 | 0.84 | 3.22 | 4.06 | 0.84 | ||||
工会经费 | 3.83 | 1.69 | 2.14 | 3.83 | 1.69 | ||||
福利费 | 0.12 | 0.90 | -0.78 | 0.12 | 0.90 | ||||
其他交通费用 | 22.76 | 12.16 | 10.6 | 22.76 | 12.16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65 | 304 | 1161 | 1465 | 304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303.84万元,较2018年增加169.73万元;变化原因为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019年项目支出1509.37万元,较2018年增加1205.37万元。变化原因为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预算支出181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37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438.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
2019年较2018年支出增加1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莲湖区市民中心建成运行,人员经费增加及大厅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