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莲湖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市编办发〔2017〕176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更名并加挂西安市莲湖区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牌子的批复》(市编办发〔2018〕11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18年2月8号更名为西安市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为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挂西安市莲湖区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市民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进驻区市民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派驻区市民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开发、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帮办服务。

  (八)负责对区市民中心建设运营相关项目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

  (九)负责接收和转办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解决合理诉求、提高服务水平,协助处理热线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

  (十)负责12345市民热线区级平台建设、日常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承办单位市民热线事项办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最多跑一次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并优化进驻部门的窗口办事流程;负责综合窗口、导办台业务咨询和受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各窗口之间的业务衔接,组织联办事项会审;负责业务统计报表的汇总、整理、分析工作;负责特色服务的推出、实施和管理;负责制定区市民中心各项窗口管理制度;负责调整进驻区市民中心的各类服务事项;负责定期召集进驻区市民中心部门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事项,推动窗口服务工作提质增效;负责对区市民中心建设运营相关项目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组织宣传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举措,开展推进改革的各项活动;协助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决“最多跑一次”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信息技术科

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公共平台及内部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网,做好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机房及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区市民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调研、开发、培训,开展数据搜集、分析与应用等工作;负责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工作。

3)便民服务科

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对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基层政务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行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受理代办、帮办事项的委托申请和业务咨询。

4)市民热线服务科(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12345市民热线区级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热线工作制度、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考核办法;负责12345市民热线事项的接收、转办、回复以及对服务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办;负责区级市民热线服务平台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配合市级中心平台建立完善数据分析、社会评价体系,建立及更新热线工作知识库;承办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针对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和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民意调查;开展各类社情民意调查研究工作,客观反映社会评价、实施舆论沟通,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社情民意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2018年莲湖区政务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我市“追赶超越”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动力。一是继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维护升级莲湖政务服务网,积极与市级网站平台进行对接,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并不断研发更多自助设备。二是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尽快完成信息化提升改造,搭建起线上线下的三级综合服务体系,实现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建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四是高标准建成区市民中心,做好各职能部门、12345市民热线二级分平台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整合进驻工作,实现“一窗式”受理和“一站式”办理。五是做好大厅管理,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效能革命真正落到实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政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上政务中心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底,政务中心人员编制13人,实有人数为14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数。

  五、政务中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政务中心没有车辆,2018年因机构调整增加了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公务用车一辆,用于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

  六、政务中心预算目标说明

  2018年政务中心政务中心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8.11万元。

  七、2018年政务中心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政务中心预算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43.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政务中心预算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43.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43.85万元。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差额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经费支出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合计

  481.9544

  438.11

  -43.85

  112.3748

  112.91

  22.5797

  21.19

  347.00

  304.00

  工资福利支出

  112.3748

  112.91

  0.5352

  112.3748

  112.91

  基本工资

  56.4198

  56.84

  0.4202

  56.4198

  56.84

  津贴补贴

  34.1760

  36.67

  2.494

  34.1760

  36.67

  奖金

  4.2190

  4.24

  0.021

  4.2190

  4.24

  伙食补助费

  5.0400

  5.04

  0

  5.0400

  5.0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52

  10.12

  -2.4

  12.52

  10.1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9.5797

  325.19

  -44.39

  22.5797

  21.19

  347.00

  304.00

  办公费

  7.0000

  5.60

  -1.4

  7.0000

  5.60

  会议费

  0.84

  0

  -0.84

  0.84

  培训费

  0

  0.84

  0.84

  0.84

  工会经费

  1.6870

  1.69

  0.003

  1.6870

  1.69

  福利费

  0.8967

  0.90

  0.0033

  0.8967

  0.90

  其他交通费用

  12.1560

  12.16

  0.004

  12.1560

  12.16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47.00

  304.00

  -43.00

  347.00

  304.00

  3.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2018年134.10万元,较2017年减少0.85万元;变化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

  项目支出2018年304.00万元,较2017年减少43万元。变化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

  (四)政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48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58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43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34.11万元,专业业务经费支出304万元。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18年2017年预算减少43.8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2018预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