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区信访局职责,区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访接待室
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到区委、区政府来访的接待、受理;负责来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我区越级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正常访和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负责区级领导接访、下访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群众来访情况,反映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室
负责群众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转送、交办的信访案件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化解结案,督促检查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对全区开展的信访专项活动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问题进行督查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参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办区级领导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中及区联席会议议定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区联席会议疑难信访案件专题协调会;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区信访工作主要任务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两个着力点,继续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信访信息系统应用,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进一步提高“四率一占比”,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决算包括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汇总)及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本级),无其他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底实有人员8人。
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底实有人员6人。
信访局现有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6人,其中处级4人。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
莲湖区信访接待大厅设在区信访局一楼,大厅共有工作人员12人。驻厅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工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不变。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842286元,无预算安排资产购置,无公务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财政当年拨款300.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控制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综合预算收入共计30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16万元,较2018年增长3.91万元,增幅为1.32%,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其中: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127.38万元,较2018年增加19.11万元,增幅为5.6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入160.41万元,较2018年增加1.27万元,增幅为0.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收入12.38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16.45万元,减幅为132.87%,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综合预算收入共计300.16万元,较2018年增长3.91万元,增幅为1.32%,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其中: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127.38万元,较2018年增加19.11万元,增幅为5.6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入160.41万元,较2018年增加1.27万元,增幅为0.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收入12.38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16.45万元,减少幅度为132.8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全年经费预算支出300.16万元:
基本支出:156.16万元,分为三部分:工资福利支出 12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8万元;
项目经费支出:144万元。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289.58万元,行政运行145.58万元,较2018年行政运行141.84万元增加了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9.17万元,较2018年增长了2.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41万元,较2018年增长了1.27万元,;项目支出(信访事务)14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59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较2018年增长了0.19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1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27.38万元,较2018年预算108.27万元增加了19.1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0.41万元,较2018年预算159.14万元增加1.27万元,原因是2018年底增加人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38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16.45万元,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16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01)127.38万元,较上年108.27万元增加19.11万元,原因是2018年底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01)160.41万元,较上年159.14万元增加1.17万元,原因是2018年底新增人干部1人,相应人员津贴等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41万元,较上年15.14万元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新增人干部1人,相应人员津贴等及公用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反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信访事务支出。按照工作职责在办理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中进行排查化解、协调督办的信访事项所需要的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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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