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批示;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负责区内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接待和劝返工作。
(六)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分析,参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八)负责区信访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部门派驻信访大厅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十)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接待室
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到区委、区政府来访的接待、受理;负责来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我区越级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正常访和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负责区级领导接访、下访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群众来访情况,反映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室
负责群众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转送、交办的信访案件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化解结案,督促检查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对全区开展的信访专项活动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问题进行督查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参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办区级领导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中及区联席会议议定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区联席会议疑难信访案件专题协调会;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底实有人员7人。
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底实有人员6人
信访局现有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6人,其中处级4人。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
莲湖区信访接待大厅设在区信访局一楼,大厅共有工作人员12人。驻厅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工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不变。
四、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补齐短板提升执行力为统揽,围绕“四大两严”(大化解、大下访、大培训、大调研、严规范、严问责)的总体要求,紧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两个着力点,继续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化解攻坚战,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末固定资产为1300471.00元,2017年新增办公设备8400元,上交区资产局参与车改的4辆车做下账处理483195.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825676.00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综合预算收入共计296.25万元,较2017年增长12.08万元,增幅为4.25%,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其中: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108.27万元,较2017年增加8.99万元,增幅为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入159.14万元,较2017年增加0.25万元,增幅为0.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收入28.83万元,较2017年增加2.84万元,增幅为10%。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296.25万元,较2017年增长12.08万元,增幅为4.25%,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其中: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108.27万元,较2017年增加8.99万元,增幅为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入159.14万元,较2017年增加0.25万元,增幅为0.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收入28.83万元,较2017年增加2.84万元,增幅为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经费预算支出296.25万元
基本支出:152.25万元,分为三部分:工资福利支出 108.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3万元;
项目经费支出:144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1.8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37.10万元(含离退休人员经费18.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15万元;信访事务144万元。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40万元(离休人员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08.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1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8年未申请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反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
2.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反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信访事务支出。按照工作职责在办理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中进行排查化解、协调督办的信访事项所需要的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