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莲财发〔2017〕35号)的要求,现将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主管调查、督办、协调、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部门、列入区政府办公室序列。
1、贯彻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2、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和法人、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接待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3、受理人民群众向区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区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
4、负责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中提出的重大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访规律,依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交办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6、负责向街道、部门和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察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区越级上访人员劝返工作。
7、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8、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解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9、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10、负责全区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
11、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2、承办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就地受理和化解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适应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信访局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接待室、督查室,各科室设科长1名。
莲湖区信访局参公管理机构是西安市莲湖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处级);科级职数5名,非领导职务 2名。现在职干部人数13人。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形式。
信访局现有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6人,其中处级4人。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
莲湖区信访接待大厅设在区信访局一楼, 大厅共有工作人员10人。驻厅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工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不变。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六)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八)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原因情况表
(九)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33.30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39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其他收入43.91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无。
上年结转和结余87.35万元,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92.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5.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等4.36万元。
(2)项目支出257.5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信访事务工作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无。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5)结余分配无。
年末结转和结余27.8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4万元,项目支出154.1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1.89万元,信访事务154.1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万元,全部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四)2016年度收入333.30万元,支出392.80万元,收支结余27.8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购买资产1.23万元(打印机1台,0.19万元,执法记录仪6台1.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无。
(七)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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