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主管调查、督办、协调、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部门、列入区政府办公室序列。

  1、贯彻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2、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和法人、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接待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3、受理人民群众向区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区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

  4、负责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中提出的重大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访规律,依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交办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6、负责向街道、部门和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察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区越级上访人员劝返工作。

  7、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8、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解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9、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10、负责全区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

  11、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2、承办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工作总体要求

  2016年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以“严格落实逐级走访、深化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化解信访积案、减少越级集体访、控制进京非访”为重点,夯实信访工作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集中培训、轮训、工作推进会等方式,着重抓好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7个环节基础业务的培训规范工作;不断完善信访基础业务流程和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联系点制度,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建设的指导督导和检查评比工作,提升信访基础业务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强力推进“阳光信访”新模式。全面畅通“信、访、网、电”等多形式的诉求表达渠道,开通视频接访;抓好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实行来访、来信和网电投诉全部网上登录,做到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将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指标。

  三是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全面梳理信访积案底数,压实化解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制定化解方案,将信访案件化解导入信访办理规范程序,集中力量予以化解,完成信访事项区级听证评议3件以上,促进信访积案清仓见底。

  四是全面推进法治信访工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履行处理信访事项的主体责任;坚持法定途径优先,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及时固定少数群众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证据,为政法机关处置违法行为提供支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开展信访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合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导向。

  五是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性教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推动信访干部履职尽责、主动适应信访新机制下的信访工作;加大对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信访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信访局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接待室、督查室,各科室设科长1名。

  莲湖区信访局参公管理机构是西安市莲湖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处级);科级职数5名,非领导职务2名。现在职干部人数13人。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形式。

  信访局现有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6人,其中处级4人。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

  莲湖区信访接待大厅设在区信访局一楼,大厅共有工作人员12人。驻厅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工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不变。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

  2.预算收支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

  1、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经费

  2、2016年驻京人员劝返工作经费及人员补助

  3、信访接待大厅派驻人员公用经费

  4、信访接待大厅人员信访津贴

  5、群众工作部工作经费

  6、信访接待大厅24小时值班支出

  7、信访业务经费

  8、信访劝返专项经费

  9、信访信息员经费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预算01

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信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支出功能科目

2016年预算

支出经济科目

2016年预算

**

1

**

2

**

3

一、财政拨款

247.8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7.87

一、基本支出

109.37

二、非税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工资福利支出

100.4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8.93

罚没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二、项目支出

138.50

三、上级专款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工资福利支出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8.5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转移性支出

0.0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债务付息支出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基本建设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其他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预备费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7.87

功能科目合计

247.87

经济科目合计

247.87

 

 

 

 

 

 

预算02

2016年度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单位:信访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1=2+3

2

3

 

 

 

合计

247.87

109.37

138.5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7.87

109.37

138.50

201

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47.87

109.37

138.50

201

03

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09.37

109.37


201

03

08

信访事务

138.50


138.50

预算03

2016年度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单位:信访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类)

科目名称

**

**

1=2+3

2

3

 

合计

247.87

109.37

138.5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0.44

100.44

0.00

30101

基本工资

45.68

45.68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8.86

38.86

0.00

30103

奖金

3.05

3.05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4.68

4.68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6

8.17

8.17

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43

8.93

138.50

30201

办公费

117.60

6.50

111.10

30211

差旅费

24.00

0.00

24.00

30228

工会经费

0.91

0.91

0.00

30229

福利费

0.05

0.05

0.00

30233

职工教育经费

0.69

0.69

0.00

30234

会议、培训费

0.78

0.78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40

0.00

3.40

 

 

 

 

 

预算04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信访局

 

 

 

 

单位:万元

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2

3

4

5

2016

0.00

0.00

0.00

0.00

0.00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含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共计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