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卫计系统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编制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卫生应急预案、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卫生应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6.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和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及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疗广告监督与管理。
8.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9.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2.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14.完善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7.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研成果审定、普及和应用工作。
18.负责全区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19.依照国家、省市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控烟、卫生知识普及、健康城市等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复检迎检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制监督科(政务服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卫生应急办公室)7个科室。
二、2018年度全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一)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在前期筹备的基础上,通过PPP模式,启动莲湖区中医医院、莲湖区公共卫生服务大楼的建设工作;按照莲湖区委、区政府关于补齐全区医疗短板的要求,逐步解决基层单位业务用房,与规划、城建等部门共同解决土门、大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业务用房问题。
(二)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生制度模式,建立收益分配、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益,实现区内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三级公立医院选派医疗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作实现常态化。同时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各中心临床科室建设必须达到5个以上。
(三)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任期目标制和考核问责制,探索院长聘任制、年薪制。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加快区康复医院组建步伐,2018年全面完成国资清查、人员管聘和组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四)完善基层管理和运行机制
推行任期目标制和考核问责制。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出台激励措施,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
(五)加强分级诊疗政策落实
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实行报销比例差别化,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运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以基层首诊率、上转率、下转率、医疗质量安全、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对分级诊疗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
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加快区中医医院的建设,尽快恢复区中医医院运行,以区中医院为主龙头,大力开展诊疗、培训、传承、康复、中医药文化宣教五位一体的中医药服务工作,带动全区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
(七)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行业,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在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强管理水平,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动态数据化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刑行衔接工作机制,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职能,限定裁量权,打造卫计系统标准化执法体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莲湖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2 |
西安市莲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监督所 |
4 |
西安市莲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5 |
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庙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西安市莲湖区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西安市莲湖区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西安市莲湖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
12 |
西安大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名称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行政 编制 |
事业编制 |
合计 |
行政人员 |
事业人员 |
合计 |
|||
1 |
卫计局 |
30 |
7 |
37 |
31 |
5 |
36 |
26 |
2 |
疾控中心 |
50 |
50 |
32 |
32 |
21 |
||
3 |
卫生监督所 |
30 |
30 |
27 |
27 |
13 |
||
4 |
妇计中心 |
30 |
30 |
26 |
26 |
19 |
||
5 |
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3 |
53 |
58 |
58 |
113 |
||
6 |
庙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4 |
54 |
32 |
32 |
79 |
||
7 |
青年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0 |
60 |
35 |
35 |
58 |
||
8 |
环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0 |
70 |
37 |
37 |
60 |
||
9 |
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8 |
48 |
40 |
40 |
67 |
||
10 |
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2 |
62 |
50 |
50 |
39 |
||
11 |
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
8 |
8 |
4 |
4 |
|||
12 |
西安大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0 |
60 |
20 |
20 |
|||
合计 |
30 |
532 |
562 |
31 |
366 |
397 |
495 |
|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8.7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收支总额12248.4418万元;2018年预算收支总额11119.6万元,减少1128.8418万元,原因2018年医疗收入不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6970.801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7547.54万元,增加576.7382万元,原因新增社区中心房屋租赁费和装修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及新国优创建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额7547.5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6970.8018万元;增加576.7382万元,原因新增社区中心房屋租赁费和装修费;65岁老年人新增体检项目经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及新国优创建经费。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7547.5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6970.8018万元,按支持功能科目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1378.42万元,2017年预算1389.8475万元,减少11.4275万元,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6169.12万元,2017年预算5580.9543万元,增加588.1657万元,原因新增社区中心房屋租赁费和装修费、65岁老年人新增体检项目经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及新国优创建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7547.5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6970.8018万元,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3400.1万元,2017年预算3297.3774万元,增加102.7226万元,原因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2646.02万元,2017年预算2283.577万元,增加362.443万元,原因新增社区中心房屋租赁费、65岁老年人新增体检项目经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及新增新国优创建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预算1378.42万元,2017年预算1389.8475万元,减少11.4275万元,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资本性支出2018年预算123万元,2017年无预算,增加123万元,原因新增社区中心装修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接待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会议费预算金额1.22万元;培训费预算金额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接待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会议费预算金额1.8万元;培训费预算金额3.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原公务车辆全部上缴(车辆使用由区级公务车辆管理平台统一安排);会议费预算增加0.58万元,培训费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会议及培训业务增加。
(六)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公用经费安排52.5596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安排52.47万元,减少0.089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所有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56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63.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及工程类预算为零。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机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不含人员经费)。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按内容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按内容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