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
2.根据市、区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人社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6.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全区育龄群众提供以生殖健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指导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贯彻落实有关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8.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妥扎实有序地做好“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和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分析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育,从严控制重点人群的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2.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做好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年内将街道以上计生干部普遍轮训一次。
3.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简化办证程序,落实便民措施。实行网上办证,推行代办服务和承诺制。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杜绝因办证服务而引发的负面宣传报道或群众上访。
4.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落实关爱女孩的相关优惠政策,深化再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服务监测落实率达95%以上;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手续查验率达100%;完成“两非”案例查处任务。
5、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打造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2个;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率和及时录入率均达到90%以上。
6、全面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扶助政策。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落实母亲健康、优生促进、计生家庭创业等公共服务项目,达到幸福家庭示范区标准。做好特殊困难家庭、贫困家庭的扶助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自主帮扶任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员、辅导员职业化教育工作;全面推进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加强药具发放设施投入,按要求完成发放机安装任务,药具发放覆盖率达到90%以上。优生科普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7.加强宣传教育。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完成新闻刊稿量化指标;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处置长效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
8.强化依法行政,继续开展诚信计生、阳光计生活动,健全街道社区公示制度,把法律法规、生育指标审批、优惠政策兑现、干部违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公示的主要内容;年内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全部建成;加强信访工作,重点解决上访问题,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计生恶性案件的发生,信访结案率达98%以上。
9.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模式,促进转型发展,积极探索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示范区、精细化管理街道、网格化管理社区3项试点工作。
10.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坚持抓好人口信息比对、核查和录入工作,提高信息库质量;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网络,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继续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全员人口信息应用。
三、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辖3个直属单位: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另有区计划生育协会与区人口计生局合署办公。区流动人口管理站为参公单位,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区计划生育协会全部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局2014年底资产总额为603.45万元,在册人数23人。
四、预算收支金额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713.26万元,该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附表1、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附表2、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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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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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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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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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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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13.26 |
7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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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142.72 |
14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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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130.09 |
1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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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63 |
1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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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570.54 |
57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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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570.54 |
57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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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二胎计生优惠政策落实经费 |
9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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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及其他政策资金 |
147.00 |
1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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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区级资金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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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总结会责任单位目标兑现奖经费 |
25.0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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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 |
80.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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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户长经费 |
144.54 |
14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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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
33.00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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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双女户综合保险 |
16.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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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活动经费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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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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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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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一般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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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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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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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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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 |
2 |
6 |
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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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