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
2.根据市、区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人社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6.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为全区育龄群众提供以生殖健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指导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贯彻落实有关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8.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和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配足配强人口计生干部。
2.加大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协调宣传、文化等部门,建立人口计生宣传大联合机制,多措并举。
3.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一证通”系统应用,总结基层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培训,提高人员操作能力,优化基层工作流程,“一证通”系统应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在全市率先启动并初步建成《莲湖区人口信息共享系统》。。
4.大力实施“两项工程”。2013年是我区开展第三周期“母亲健康工程”的第二年,在全面完成应查5653人目标基础上,建立“母亲健康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健康检查档案,确保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力争突破90%。。
5、加强“和谐家园”服务品牌建设力度,拓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家庭保健关怀、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失独家庭援助等服务内容,推进计生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6.积极开展“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工程”试点。结合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和“N+5”群众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方式、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标准。
7.修订完善《莲湖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完成《莲湖区人口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研究》,开展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8.认真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工作,依法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及区域协作,形成综合治理,协调联动的工作新格局。
9.在全面兑现中省市规定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抓好《莲湖区关于加强统筹协调 创新和完善我区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的落实。
10.巩固“诚信计生”示范区创建成果,力争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街道2个、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1-2个。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订《莲湖区人口计生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便民措施破解办证难等目前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
(三)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辖3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另有区计划生育协会与区人口计生局合署办公,区流动人口管理站为参公单位,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区计划生育协会全部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局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349.68万元,在册人数22人。
(四)预算收支金额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3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658.69万元,该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西安市莲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3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
合计 |
658.69 |
658.69 |
||||
一、基本支出 |
133.65 |
133.65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01.70 |
101.70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9.31 |
9.31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64 |
22.64 |
||||
二、项目支出 |
525.04 |
525.04 |
||||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525.04 |
525.04 |
||||
计生优惠政策落实经费 |
90.00 |
90.00 |
||||
纯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区级配套资金 |
32.00 |
32.00 |
||||
打击“两非”举报奖励及二胎跟踪服务奖励经费 |
1.00 |
1.00 |
||||
免费婚前及孕前检查经费 |
11.50 |
11.50 |
||||
育龄妇女查体工作经费 |
1.00 |
1.00 |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
110.00 |
110.00 |
||||
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经费 |
2.00 |
2.00 |
||||
人口计生抽样调查经费 |
2.00 |
2.00 |
||||
计生工作总结会责任单位目标兑现奖经费 |
20.00 |
20.00 |
||||
创建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经费 |
1.00 |
1.00 |
||||
纯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 |
80.00 |
80.00 |
||||
中心户长经费 |
144.54 |
144.54 |
||||
计生服务站建设经费(含基层服务站) |
10.00 |
10.00 |
||||
计生药品耗材购置经费 |
6.00 |
6.00 |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
14.00 |
14.00 |
||||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