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法律规范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和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是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博物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知道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书香之城”建设,促进全民阅读;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五)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道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工作;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知道、推进全域旅游;对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六)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知道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提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是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实施全区健身纲要,推动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查研究全区体育反占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组织开展体育科学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统筹规划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加强运动队伍建设,推动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工作,协调远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社会团体、各行业、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 、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对全区文物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古建筑维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博物馆业务的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的宣传、科研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点数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和体育的对外开放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全区“一带一路”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负责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及园区(基地)建设;区委宣传部不择统筹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及园区(基地)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等。
(二)文化旅游管理科
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手术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智库建设;指导文化旅游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业监管,并指导开展工作;住址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我去对外文化旅游交流合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A记景区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单位及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参与旅游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指挥旅游建设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里边有项目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与国内外旅游机构合作与交流,并组织重大国际旅游促销及国际会展活动;负责拟定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额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跟踪督办、信息回复工作,维护文化、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文化旅游服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代表项目、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三)体育管理科
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体育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体育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区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祖师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全区裁判员、运动员的培养、考核、输送及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申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商业性体育健身、训练、培训、竞赛、表演、娱乐等体育市场;负责体育统计工作;配合上级做好体育彩票的销售管工作;负责健身气功及站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业监管、指导开展工作;负责拟定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系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受理体育市场投诉举报、跟进督办、信息回复工作,维护体育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体育服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文物管理科
负责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管理和申报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的普查调查、保护宣传、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群众文物保护员的选聘、考核工作;负责全区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管理与建设工作;负责区内文化遗产及保护项目的审核、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建设维修项目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开展全区文物遗址公园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汇通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业监督,指导开展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服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组织查出文物违法行为,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出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受理文物和博物馆市场投死举报、跟踪督办、信息回复工作,维护文物和博物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工作。
(五)产业策划发展科
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和博物馆产业发展和设施建设,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产业调研工作,拟定扶持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博物馆产业与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相关产业项目的策划包装、招商引资、立项促建工作,监督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指导各类徽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文创产品成果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做好相关产业统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和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打造一批高品质社区书屋(具体量化指标市局还未下达);贯彻落实《莲湖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配合指导大兴管委会推进公共体育场建设。完成建设区游客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进等级民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A级景区创建等工作。
2.继续组织好“迎新春”“夏日广场文化活动”“居民文化辅导培训”、书画摄影展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组织好“音乐之城”常态化演出和第十一届文化艺术周等有关活动,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深入开展群众艺术培训。
3.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办好2020年夏、秋季旅游节事活动;组织涉旅企业参加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各项旅游宣传活动,开展“千年古都•常来长安”宣传营销活动。持续做好“莲湖有腔调”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工作。
4.加强非遗和文物保护工作。做好莲湖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非遗展示、鼓乐演出活动。做好文保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西安市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作”负面清单考核的准备工作。
5.积极组织区级全民健身活动,组队参加省市级全民健身比赛活动;抓好青少年竞技体育业余训练,组队参加市运会年度赛;承办省市级武术赛事,加强武术之乡建设,参加全国传统武术比赛和全国“武术之乡”比赛等重要赛事;配合开展好西安国际马拉松、西安城墙马拉松等精品赛事。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6.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发展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无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7人。
编制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离退人员 |
人数 | 13 | 32 | 27 |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节约开支;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节约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7.03万元,较上年减少149.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节约开支。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0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427.03万元,较上年增加122.0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事业运行(2010650)140万元,较上年减少271.99万元,原因是财政节约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0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78.27万元,较上年增加117.9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3.23万元,较上年减少278.13万元,原因是财政节约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52万元,较上年减少9.82万元,原因是财政节约支出;
其他支出(399)20万元,较上年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0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78.27万元,较上年增加117.9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3.23万元,较上年减少278.13万元,原因是财政节约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52万元,较上年减少9.98万元,原因需要补助的人员减少。
其他支出(599)20万元,较上年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23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1%),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1辆;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0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3.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医疗费等。
3.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由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专项业务费,大型购置、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包括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支出,其中有场地费、劳务费、服装费、广告宣传费、器材费等;文化馆免费开放支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出;博物馆扶持项目等项目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