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莲湖区文化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市场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扶持、促进、协调文化与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全区文化与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类会展活动;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科技创新;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归口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5.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的行业监管;负责对互联网文化活动及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印刷和出版发行行业;负责管理全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管理;负责境外电视节目播出监管。
7.负责管理全区著作权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区著作权涉外工作。
8.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9.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10.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11.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组织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4.负责区内文化遗产及保护项目的审核、申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文物保护规划、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区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管理与建设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
17.负责全区博物馆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
18.负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19.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20.负责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协调、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社团工作。
21.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体育工作、文物、博物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22.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2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化科(莲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方面的相关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扶持、促进、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指导文化设施建设及文化类会展活动;扶持指导文艺创作和生产;组织重大艺术活动;负责艺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 指导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全区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业监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电影放映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印刷和发行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出版和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发行网点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中小学教材、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发行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文化、文物市场行政审批与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网吧服务、网络游戏、美术品经营、业余艺术培训市场经营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利用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我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与对外文化贸易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3.体育科
拟订全区体育方面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体育锻炼、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等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调查研究全区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组织开展体育科学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全区体育宣传工作;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区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全区裁判员、运动员的培养、考核、选派及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商业性体育健身、训练、培训、竞赛、表演、娱乐等体育市场;负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4.政务服务科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部门许可、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集中履行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责,为群众提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本部门进驻区政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1)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为20%。,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2家,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29家,年度任务达标率为91%。全市第一季度排名倒数第2,第二季度排名第10,第三季度排名第5。
(2) 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合格率可达到91%以上。第一季度全市排名第1,二季度排名第10,三季度排名第1。
(3)文物保护方第一季度我区被扣0.1分,二、三季度无扣分。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力促文化产业再上新台阶。一是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着力扶持“一条丝路两城歌”、“我的家乡在陕西丝路演歌汇”等具有丝路起点特色,让莲湖本土文化元素的精品文艺创作和项目走出陕西。二是紧抓扶持政策,积极推荐优秀产业单位。帮助微电影《如果爱》申请文产资金扶持。同时,将丝路艺术剧院纳入全市八大惠民演出剧场。三是紧盯文化招商,做好项目推介。一方面加快项目引进。截至目前引进文化产业项目5个,新增规上文化企业3家。累计开展招商活动3次,外出招商1次。按照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另一方面做好项目策划。围绕陕西明清贡院、城隍古乐、武术之乡三个策划包装项目编制了《莲湖区文化类项目策划方案》,已印制成册。
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一是编辑了《莲湖丝路文化印记》一书,是现今我区最为客观、详实的丝路文化资源文献,成为“书香莲湖”的文化名片。二是出台了《西安市莲湖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文化服务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区图书馆已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完成了选址、立项工作;区文化馆申请国家三级馆已经通过初审,争取年内拿到称号;落实了区体育场建设工作。三是各类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00场次,在14个社区开展“文化大篷车”活动20场,开展电影进社区12场次,开办了书法、舞蹈、器乐、合唱等公益培训班共计9期。四是建设“音乐之城”,打造“书香莲湖”。在西安老城根Gpark举办了“2017魅力莲湖•Gpark炫夜”音乐节活动,以迎西商•望丝路为主题,举办了莲湖区大型音乐展演活动;积极推进“书香之城”建设,年内建成59个便民文化活动和阅读社区。五是阵地建设稳步推进,建成4个街道综合文化站,59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给20个社区配送了第4批文化共享设施,总投入近100万元;促成全市首家24小时书店“古西楼”落户我区。六是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协调区政府于与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签订“文物保护及安全责任书”;有3家文物单位被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群众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体育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一是组队参加了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19个项目的全部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二是继续开展“武术进校园”、“武术进社区”活动,加强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承办了西安市太极拳剑比赛,组队参加了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套路、全国少数民族武术套路等4次比赛,尤其是全国武术之乡比赛取得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历史最好成绩。三是全区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组织开展了武术大拜年、莲湖区全民健身才艺大赛、区级乒乓球、羽毛球等系列单项体育比赛。四是安装了24套市级配套的全民健身器材;自行采购全民健身器材40套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标建设;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40名。
5.当好店小二,以优质政策和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一是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外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44项,开通网上预审项目10项,网上审批项目6项。二是紧紧围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区内9个街道、131个社区“扫黄打非”基层建设全部达到“六有”、“六无”标准,相关做法先后被《中国扫黄打非网》和《西安晚报》刊发。三是开展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以及出版物市场联合检查行动300余家次;陆续开展了“城市治理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月行动”、“十九大期间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等多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三)部门所属基层决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莲湖文化体育局决算构成单位:

莲湖区文化体育局设事业单位一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     事业单位 

2.单位性质。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人员情况
  2017年底实有在编人员34人,退休人员28人。
  5.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资产总额717.93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2017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
(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八)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065.52万元,较上年增加319.11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8.93万元,较上年增加209.66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146.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9.4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基金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5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61.75万元,较上年增加47.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11.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79.06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
(2)项目支出450.2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31.36万元,增减变化原因项目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214.2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93万元,较上年增加2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47万元,项目支出507.4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支出524.17万元,较上年增加50.69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文化馆建设、区文化市场执法队购买执法用品及群众文化活动增加。其中:行政运行366.67万元,文化活动14万元,群众文化5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6.51万元,其他文化支出76.99万元。
(2)文物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1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财政对博物馆扶持资金增加。其中文物保护9万元,博物馆117万元。
(3)体育支出135.79万元,较上年增加29.43万元,增加变化原因是参加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训练及参赛费用。其中行政运行44.80万元,体育竞赛27万元,体育训练6万元,群众体育37.99万元,其他体育支出20万元。
(4)其他文化与传媒支出52万元,较上年增加6.0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文化及体育活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9.45万元,是因为基金收入增加,基金预算增加。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9万元,较上年减少20.65万元,因为基金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8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不含人员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医疗费等。
  4.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由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专项业务费,大型购置、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包括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支出,其中有场地费、劳务费、服装费、广告宣传费、器材费等;文化馆免费开放支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出;博物馆扶持项目等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6.7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79万元。其中文化馆开展文化业务活动采购办公家具0.77万元,采购乐器3.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9.45万元,执法队采购办公及执法设备13.2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共有4辆车,价值89.36万元,其中3辆已到报废年限,正在办理报废手续,1辆为执法队执法用车,2017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1.72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共1.72万元,较上年下降1.7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费用。本年度“三公”经费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本年度无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用。
(八)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6.35万元,较上年增加5.36万元,主要为参加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所增加的支出。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
2017年8月30日


相关附件:

区文体局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