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和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组织实施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有关普查,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5.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
6.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料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对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7.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
9.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健全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区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社会与服务业统计局、经济与能源统计科。2个事业科室,即西安市莲湖区统计数据信息中心、西安市莲湖区普查中心(西安市莲湖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围绕各项指标强化监测,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联网直报等常规统计调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重点抽样调查工作,做好营商环境监测、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追赶超越。进一步强化专业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统计分析,完善预判预警,加大对重点工作研判,加强统计调研,提出可行性措施,持续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水平。
3.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及有关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未出现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
4.完成“一套表”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全年新增“一套表”企业100家以上。
5.积极深入学习统计改革相关要求。及时掌握统计核算方法、统计制度变革的工作动向,积板应对和贯彻,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6.推进质量统计建设。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流程管控,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共建、共享,共同维护;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坚守“四条红线”,规范数据监督,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7.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做好协调沟通,进一步提升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五强区”考评)工作水平。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本级)1个,无下属部门。
纳入本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本级) |
2.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8年底,本局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年末,资产总额118.86万元。
二、 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 2018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八)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十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362.59万元,较上年增减82.26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64万元,较上年增减69.92万元,本年新增了项目经费即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2)政府性基金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其他收入59.95万元,主要来源于西安市统计局拨付的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12.34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调查项目数量和项目金额有所增加。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事业单位填)。
(7)上年结转和结余22.0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市局拨付的调查业务经费。
2.支出总计356.42万元,较上年增加87.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49.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1.67万元,变化原因主要为市局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06.6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85.99万元,因本年度新增加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3)经营支出无。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5)事业单位结余分配无。
(6)年末结转和结余28.20万元,主要为市局拨付的业务经费,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上下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1万元,项目支出106.63万元,较上年增减69.9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即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1万元,项目支出106.65万元,较上年增加68.31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06万元,较上年增加90.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2.41万元;专项普查活动94.31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2.3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77.90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8.11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8.11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无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7、2018年均为0万元。
⒉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2018年均为0万元。
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7、2018年均为0万元。
⒋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6.27万元,主要是统计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1.65万元,增加35.71%,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培训增加。
⒌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54万元,主要是组织了统计业务会议,较上年增加0.5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组织了统计业务会议。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2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2018年度无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
(六)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机构运行经费20.99万元。 2018年机构运行经费18.11万元,运行经费减少2.8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机构运行精简节约。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局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