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和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组织实施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有关普查,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五)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

  (六)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料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对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七)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健全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区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社会与服务业统计局、经济与能源统计科。2个事业科室,即西安市莲湖区统计数据中心、西安市莲湖区普查中心(西安市莲湖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加强监测,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二)深入调研,加强分析,切实做好各项统计服务。

  (三)贯彻落实我区追赶超越要求, 夯实措施和目标。

  (四)规范流程,加强宣传,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五)加大街道、社区、企业走访调研力度,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文化创业产业统计工作。

  (七)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九)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勇于担当的新型统计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局所属事业科室2个,分别是:西安市莲湖统计数据信息中心和西安市莲湖区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

  行政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局人员编制数23名,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9.16万元。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本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20万元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我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74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我局预算总额197.74万元,上年预算总额199.53万元,较上年略有减少,主要是离退休经费略有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属于全额拨款单位,预算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2018年财政拨款额度为197.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和共用经费支出178.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03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178.71万元;专项普查活动5.03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4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3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不涉及。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局未申请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8年未申请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


相关附件:

区统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