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全市内贸发展规划,培育完善市场体系,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物资回收工作。

(四)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五)贯彻落实全市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因公出国(境)商务团组的审查上报和相关监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贯彻落实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并开展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城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推动我区与其他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贯彻落实全市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负责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区贸促会的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駅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业发展,对全区农贸市场网点建设、提升改造及工程安全进行监管;负贲贯彻落实餐饮服务和药品、酒类、食盐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食盐市场供应管理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餐饮服务和药品、酒类、食盐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