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⒈部门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⑵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⑶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⑷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①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②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③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⑤区政府部门和由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⑥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⑦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⑸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⑹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⑺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承办相关行政应诉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⑻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⑼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⑽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⒉机构设置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下设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科、综合科(投资审计科)、派出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等5个科(室)。

  3.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本级),无下属部门。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⒈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促进政令畅通。特别是把省、市、区各项追赶超越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审计工作重点,推动政策落地、有效发挥作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⒉开展对本级财政、地税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以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绩效性为核心,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⒊组织好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审计,促进依法履职尽责,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⒋组织好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按照省政府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对2016年度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积极向区人大、区政府上报审计整改结果。

  ⒌积极开展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按照省审计厅统一组织,认真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⒍按照区委组织部委托,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凡是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必须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村级组织和村委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⒎围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配合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⒏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重点关注损益真实性、企业负债、投资决策、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本运作、所有制改革推进情况。

  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的作用。

  ⒑抓好本单位的保密、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创文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年末实有在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12人。截止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184.80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2017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八)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十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17.11万元,较上年增加36.03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93万元,较上年增加41.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2)其他收入3.18万元,较上年减少5.01万元,主要是上级审计机关拨付的专项经费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79.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3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6.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54.3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办公经费的增加等。

  (2)项目支出87.9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38.41万元,主要是支付上年度的委托审计业务费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62.61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3万元,项目支出87.99万元。较上年增加94.25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及审计业务经费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41万元,较上年增加89.46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40.42万元,机关服务8万元,审计业务56.8万元,信息化建设11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2.1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万元,较上年增加2.9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其他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用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共计6.08万元,其中:购办公家具等5.05万元;购电脑2台,1.03万元。

  (六)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减少3.69万元,主要是厉行勤俭节约,办公成本降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2017年我单位均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区审计局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