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中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对违法财政行为进行整改。

  3、向区政府提出区级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

  ⑵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⑶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

  ⑷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

  ⑸区政府部门和由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⑹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⑺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对区管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承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促进政令畅通。特别是把省、市、区各项追赶超越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审计工作重点,推动政策落地、有效发挥作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2、开展对本级财政、地税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以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绩效性为核心,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3、组织好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审计,促进依法履职尽责,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4、组织好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按照省政府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对2016年度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积极向区人大、区政府上报审计整改结果。

  5、积极开展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按照省审计厅统一组织,认真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省定)。

  6、按照区委组织部委托,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凡是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必须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村级组织和村委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7、围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配合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8、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重点关注损益真实性、企业负债、投资决策、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本运作、所有制改革推进情况。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的作用。

  10、抓好本单位的保密、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创文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预算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情况、资产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13人。截止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2,549,509.57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说明》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审计项目成本、外聘人员劳务费、交办协助事项、金审工程维护费用、审计案件办理费用、审计业务外勤经费、大型器材购置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6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相关附件:

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