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5)区政府部门和由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承办相关行政应诉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持续开展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具体要求,在市审计局的指导下,参与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任务。

  2、开展对本级财政、地税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3、结合同级财政审计,按照市审计局部署,开展同级财政存量资金审计调查。完成后向区政府上报专题审计调查报告,并上报市审计局。

  4、组织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把握总体,收支并重,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注重揭示部门及其所属二、三级单位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落实问责制,促进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继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吃空饷小金库等问题的审计监督。

  5、积极开展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按照摸清情况,揭露问题,促进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加强全区民生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各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关注各类专项资金的效益问题,督促各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6、按照区委组织部委托,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利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

  7、围绕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开展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积极开展对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同时,进一步做好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审计监督。

  8、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科学发展为目标,促进企业转变方式、落实宏观政策、加强经营管理、防范重大风险、创新机制制度。在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区领导和-发改委的指示和要求,搞好需要改制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财务收支审计。

  9、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区委“1+5”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中村改造进度,深入开展农村财务审计。重点关注征地拆迁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问题,关注因决策和管理不当引发的潜在重大社会隐患,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

  10、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的作用。

  11、抓好本单位的保密、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创文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预算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情况、资产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4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4人。截止2014年末,资产总额为1,550,803.81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的说明》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补助(校安工程及灾后重建资金审计)、审计项目成本、审计机关外聘人员工作量、外聘人员劳务费、交办协助事项、金审工程维护费用、审计案件办理费用、审计业务外勤经费、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大型器材购置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数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事业收入安排数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其他收入安排数

  支出合计

  220.56 

  210.56 

   

   

   

  10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8.36 

  108.3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99 

  9.9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21 

  48.21 

   

   

   

   

  四、项目支出

  54 

  44 

   

   

   

  10 

  审计实务

  54 

  44 

   

   

   

  10 

     审计业务经费

  31

  31

   

   

   

   

      “金审工程维护费用

  3

  3

   

   

   

   

     审计案件经费

  10

  10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10

   

   

   

   

  10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罚没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8

   

  1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