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5)区政府部门和由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承办相关行政应诉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推动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宏观政策落实、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以及形成原因,资金盘活和使用效益情况,税收征管和政府收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注重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实效性。对本级政府财政、地税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以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开展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吃空饷、“小金库”、大额采购、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楼堂馆所建设,以及机构调整、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情况,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政府绩效管理。
3、按照省政府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对2013年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着重检查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审计建议等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情况。
4、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揭示当前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中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以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全面掌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
5、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以摸清底数、分析现状,揭露问题、促进改革为目标,积极配合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
6、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组织部门委托,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以及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完善评价标准和体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7、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关注政府投资结构情况,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和投资结构优化,加大对项目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8、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国有企业改制审计。重点关注企业改制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改制程序履行是否合法;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及财务收支审计是否依法定程序办理;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彻底;企业改制结束后剩余资产的处置情况等。通过审计,摸清企业改制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国有资产是否流失,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以保障,同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改制面临的困难等,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保证。
9、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区委“1+5”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中村改造进度,深入开展农村财务审计。重点关注征地拆迁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问题,关注因决策和管理不当引发的潜在重大社会隐患,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
10、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的作用。
11、抓好本单位的保密、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创城等工作,顺利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预算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情况、资产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14人。截止2013年末,资产总额为1,358,309.91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和《2014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莲财发〔2013〕28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补助(企业改制及街景提升审计)、审计项目成本、审计机关外聘人员工作量、外聘人员劳务费、交办协助事项、“金审”工程维护费用、审计案件办理费用、审计业务外勤经费、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大型器材购置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2014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其 中 |
|||||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数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
支出合计 |
231.8 |
201.8 |
30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08.11 |
108.11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8.99 |
8.99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8.2 |
48.2 |
||||
四、项目支出 |
66.5 |
36.5 |
30 |
|||
1、外聘人员劳务费 |
1 |
1 |
||||
2、专项业务补助(企业改制及街景提升审计) |
12 |
12 |
||||
3、审计项目成本 |
4 |
4 |
||||
4、审计机关外聘人员工作量 |
3 |
3 |
||||
5、交办协助事项 |
1 |
1 |
|
|
|
|
6、“金审”工程维护费用 |
1 |
1 |
|
|
|
|
7、审计案件办理费用 |
7.5 |
7.5 |
|
|
|
|
8、审计业务外勤费用 |
1 |
1 |
|
|
|
|
9、农村财务收支审计 |
5 |
5 |
|
|
|
|
10、大型器材购置 |
1 |
1 |
|
|
|
|
11、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
30 |
|
|
|
|
30 |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罚没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8 |
|
1 |
7 |
7 |
|
西安市莲湖区审计局
2014年8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