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监督指导街道司法所行政工作。

2.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各行业法制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4.负责管理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6.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7.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负责全区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紧紧围绕全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大力开展与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工作报告、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继续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和广播电视台、报刊、法治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3.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制度,落实全省4月27日公务员学法日制度,继续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4.巩固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莲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校园”、“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领域法治模范创建工作。

5.开辟法治文化建设新阵地。积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强化莲湖公共法律服务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触屏终端的微联盟组合,发挥集群效应,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发展,实现新媒体普法常态化、规范化。

6.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典型事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宝贵经验,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先进典型,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

7.做好“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科学谋划“七五”普法方案,召开“七五”启动动员大会,加强创新研究,拓宽普法渠道,优化普法手段,创新普法工作模式,积极组织“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8.优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核心职能。发挥其服务全区的优势,对窗口业务实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法律服务事项。

9.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发展。加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指导督导辖区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工作。发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各类资源向社区倾斜,完善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预约等各项业务,最大限度地方便辖区群众,让群众享受“零距离”服务。

10.提升律师惠民服务水平。加强律师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引导律师不断开拓服务领域,通过事先防范、事中化解、事后完善,切实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11.发挥公证法律服务便民作用。推行便民公证、限时服务、现场服务等制度,组织公证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现场受理公证事项申请、解答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公证法律问题;加大公证惠民支持力度,继续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财产公证免费办理,为困难群众、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新兴文化产业提供减免费等十项惠民措施。

12.彰显法律援助保障民生能力。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1122”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建设。

13.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双建”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筹建工作。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大专职调解员管理力度,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14.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执业纪律建设,加大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力度,提高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5.加强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备的服务考核体系,加强律所与街道司法所对接力度,加强律所与社区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指导社区法律顾问改进工作。

16.健全社区法治保障机制。加大机关包抓干部对社区法治日的督导检查力度,丰富社区法治日活动内涵,丰富律师法律服务事项,提升社区法治日工作效能。

17.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帮困扶助工作。严格按照“三六七三”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做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

18.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工作细则,不断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评估、移交、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19.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定力。坚守法治精神,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三型五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加强基层党建。

(三)预算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情况、资产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13人。截止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7255236.89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说明》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遗嘱补助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证律师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等项目支出。

部门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6.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相关附件:

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