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加快窗口建设。切实按照省厅公证处“窗口”建设要求,抓好公证行业窗口规范化建设,落实面积保证和办证功能区划,实现机构标识、办公设施标准化,全面提升公证处“窗口”形象。

  2.加强执业监管。完善公证处内部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上半年要完成全市公证处业务管理信息平台联网的设备招标和安装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我处隶属于莲湖区司法局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是一级预算单位,编制数14人,实有在职干部10人,莲湖区公证处在编人员10人,其中:主任1名,主任助理3名,公证员12人,公证员助理40名。辅助人员7人。临聘人员52人.(含助理及辅助人员)。我处固定资产年末有220万万元,其中拥有车辆9部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五)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原因情况表

  (九)莲湖区公证处2015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58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2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银行利息收入:2万元

  (3)(3)上年结转和结余501.8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290.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2.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8,商品和服务支出282.39万元。

  (2)项目支出858.3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3)年末结转和结余780.16万元,需延迟到2016年度按原规定用途完成采购项目。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41万元,项目支出858.3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0.75万元。

                                   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

                                    2016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

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