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指导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组织、指导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选聘和管理区政府法律顾问,指导法律顾问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各类法律事务。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9、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0、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大力推进法治莲湖创建活动。把法治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平安建设”等相结合,按照创建组织领导体系、队伍建设体系、规划任务和督导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创建网络,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不断完善以区委依法治区办为协调指导,以行业为主体,以部门为重点,各负其责、齐抓共建,推动法治莲湖建设深入开展。
2.纵深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两个创建(法治莲湖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为抓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基层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3.多维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继续深化板块式普法,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六五”普法规划的深入落实。
4.广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普法网络阵地建设,把“网上法律七进”做实做强,通过网络为民解疑释惑,提供在线帮助,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普法动态阵地建设,通过LED普法、微博普法等方式让法律融入百姓生活,走进群众心里;加强普法实体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建设,继续开展“法制电影巡演”活动,鼓励群众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普法情景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5.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服务在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典型事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好做法等,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和制度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应对区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发性、疑难性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支撑。
7.做好专项事务法律服务。按照“提前介入”的要求,加强律师参与重点项目法律服务的组织工作,着力从法律层面上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合作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法律服务;积极关注全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组织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中小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等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良性发展;组织信访案件法律顾问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审查、诉讼、化解工作,及时指派律师列席信访联席会议,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
8.提升律师惠民服务水平。要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加大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指导,确保实现律师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要扎实开展“三官一律”、“百名律师进社区”工程,深入推进律师服务进社区、进重点项目。要进一步发挥青年律师的作用,建立青年律师志愿者队伍,组织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服务和咨询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
9.提升公证为民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要继续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财产公证免费办理的惠民措施,继续开展为困难群众、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新兴文化产业提供减免费公证法律服务;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在工商、药监、质检、城市建设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环节或过程中引入公证证明工作机制的规范性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精细化工作水平,不断延伸公证法律服务领域。
10.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要积极应对新修改的刑诉法的实施,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法律援助质量建设,综合运用重点案件评查、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法援案件质量全程跟踪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区级中心、街道级工作站、社区级联系点“三级”网络建设,打造莲湖区法律援助专职+兼职队伍,组建“莲湖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数据资料库”,丰富“点援制”模式,全力打造莲湖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11.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执业纪律建设,加大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力度,提高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2.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区级、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着重推进工会、消费、物业等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
1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换届工作,注重从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不同行业的社会志愿者中选聘首席人民调解员;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专题辅导等方式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
14.加强人民调解联动建设。以“三调联动”协调中心为阵地,完善联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动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确认制度,提高确认率;加大对行政调解的督导检查力度,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提高调解效率,实现优势互补。
15.加强人民调解职能建设。积极发挥“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指导全区各调解组织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6.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做到熟知业务内容及具体办事流程。同时以普法宣传板块为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定期更新法律知识微电影、宣传片及相关图册资料,定期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为群众提供学法用法阵地。
17.优化工作机制。不断融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完善各项职能的衔接;积极探索工作对接模式,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优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业调委会、三调联动等业务对接,提高服务实效性。
18.打造服务品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扩大中心的辐射效应,同时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报刊和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和工作成效,在辖区塑造“找法律,进中心”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莲湖人的“法律之家”。
19.不断探索安置帮教新途径。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西安市安置帮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与各街道签订安置帮教目标责任书,落实跟踪帮教机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规范化管理力度,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平台;做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的查实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努力提高安置率,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20.不断规范社区矫正新模式。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莲湖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使社区矫正人员的评估、移交、日常管理日趋规范。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活动,提升矫治质量。指导各街道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确保矫正效果。
2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水平;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指导基层工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为民活动,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惩防体系;把作风建设与完成全年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强化目标考核,狠抓政务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2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争创部级“五好”司法所、省级示范司法所为契机,推动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司法所工作例会,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大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莲湖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9】60号),设立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内全额拨款,截止2013年底,总1371525.49元。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局机关现有19人。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共4个职能科室。下设:一个预算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2人,现有2人;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莲湖区公证处,编制14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莲财发〔2013〕28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
2.预算收支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费,基层人民调解,依法治区经费,法律援助中心经费,社区矫正以及安置帮教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2014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
合 计 |
225.23 |
225.23 |
||||
一、基本支出 |
164.73 |
164.73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18.77 |
118.77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21 |
13.21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75 |
32.75 |
||||
二、项目支出 |
60.5 |
60.5 |
||||
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费 |
24 |
24 |
||||
基层人民调解 |
7.5 |
7.5 |
||||
依法治区经费 |
14 |
14 |
||||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经费 |
7.5 |
7.5 |
||||
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
2.5 |
2.5 |
||||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
5 |
5 |
||||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2014年“三公”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10.95 |
0.95 |
10 |
10 |
||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