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
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按照区政府安排,根据《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预算通知书》莲财行字〔2013〕002-38号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指导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组织、指导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选聘和管理区政府法律顾问,指导法律顾问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各类法律事务。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9、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0、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成立莲湖区法律服务中心,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2、进一步完善法治莲湖建设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2013年度法治莲湖建设实施细则》,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法治校园”、“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理水平。
3、进一步加大板块式普法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涉及谁普法”的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发挥各普法板块牵头单位作用,健全工作制度,形成普法宣传合力,大力开展行业性、专业性普法宣传。以重点人群为对象,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法制宣传单位的带头引领作用,形成区委依法治区办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4、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制订“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比办法,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单位、各部门“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省、市中期检查验收的迎检工作,评选和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5、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拓展宣传阵地。加快莲湖普法网改版工作,办好青少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墙,充分发挥法制大讲堂、“10+100”法制宣传志愿团作用,通过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宣传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阵地,积极利用微博普法等新兴媒介,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便民、惠民。
6、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区。抓住普法宣传重点,突出司法行政特色,以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重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中小学校法制课制度、分类施教,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广泛性。
7、强化律师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止职业违法和恶意竞争,努力维护良好的执业环境。
8、做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的监督管理机制。继续推广“点援制”援助经验,加强办案能力,力争全年接待咨询突破3000人次,案件办理数量突破450件。
9、细化公证工作。深入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和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要继续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财产公证免费办理的惠民措施,继续开展为困难群众、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新兴文化产业提供减免费公证法律服务。
10、深化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依托人才库的法律资源,在全区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推行聘任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活动,积极应对区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发性、疑难性问题,为政府部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1、深化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工作。本着“加强协调、职能互补、拓展领域”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重点项目法律服务的组织工作,按照“提前介入”的要求,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积极整合法律资源,着力从法律层面上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合作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法律服务。
12、深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的组织工作,积极关注全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组织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中小企业依法经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防范,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13、深化信访律师服务工作。加强与区信访局、涉法涉访部门的信访联系工作,及时指派律师列席信访联席会议,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审查、诉讼、化解工作。
14、全面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专题辅导等方式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使人民调解员从“巧嘴”到“依法调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大赛和争当“西安市百名调解能手”活动,使“三调联动”成为受全区人民欢迎的法治实践活动。
15、不断探索安置帮教新途径。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西安市安置帮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与各街道签订安置帮教目标责任书,落实跟踪帮教机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努力提高安置率,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6、不断规范社区矫正新模式。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莲湖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办法》,使社区矫正人员的评估、移交、日常管理趋于规范化。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活动,提升教育矫治质量。指导各街道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假释一体化”,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得住、管得好。
17、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争创部级“五好”司法所、省级示范司法所为契机,推动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司法所工作例会,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大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8、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谁涉及、谁普法”的法制宣传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在全区营造全民守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法治氛围。
19、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制定《莲湖区司法局依法行政程序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区司法行政单位、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必须忠于法律,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为民、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20、进一步加强法律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执业纪律建设,始终坚持执业为民,改进工作作风,让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服务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1、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关键年,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莲湖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9】60号),设立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内全额拨款,截止2012年底,总资产1029846元。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局机关现有17人。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共4个职能科室。下设:一个预算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2人,现有2人;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莲湖区公证处,编制14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和《2013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莲财发[2012]30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1.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正常运转和工作需要测算填写。
3.项目支出:按年度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4.2013年收支情况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219.78万元,全部为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219.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司法]60.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莲湖区司法局2013年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
2013年8月18日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2013年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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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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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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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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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9.78 |
2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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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159.28 |
15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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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113.33 |
113.33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2 |
13.2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75 |
32.75 |
||||
二、项目支出 |
60.5 |
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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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费 |
24 |
24 |
||||
基层人民调解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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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区经费 |
14 |
14 |
||||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经费 |
7.5 |
7.5 |
||||
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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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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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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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