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开展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制定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行业主体的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新兴产业相关信息。依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承担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配合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配合实施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关各项工作。
7、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贯彻落实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8、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推进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分类监管。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负责食品、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保健品、特殊食品安全管理。负责组织、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配合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国家及地方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协调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17、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拟订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措施,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动物卫生工作,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兽药残留监控、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医诊疗机构及牲畜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饲料、农兽药的质量监测管理。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维稳、接待、办公自动化、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培训,协调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区市场监管局“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科。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监督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工会、脱贫攻坚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配合开展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区域等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贯彻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4、财务科。组织实施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汇总部门预决算,并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干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负责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申报、引进和交流推广等工作。
5、登记注册科。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行业主体的发展措施;组织实施有关新兴产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行政指导服务举措;建立与有关部门定期协调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新经济产业市场主体信息的研究、分析及发布,为实施科学监管、支持创业创新和服务培育新业态发展提供依据,为促进新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制定并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许可证照管理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依授权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6、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市场主体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研究、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拟订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模块的应用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调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
7、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开展相关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8、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网络商品(食品、药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开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开展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配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网络交易监管;负责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9、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并组织实施;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落实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0、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关各项工作;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指导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配合实施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负责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牵头组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专利印制企业及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贯彻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组织开展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标准计量与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贯彻实施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标准化战略方面的措施办法;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制定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和标准化激励政策;贯彻落实重点监督的产商品计划、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制度;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配合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复审等工作;负责开展产商品质量分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产品防伪相关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参与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参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对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规范相关认证活动与检验检测机构,促进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承担区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和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及复核复审工作,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用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负责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分析掌握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4、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除外)和医疗机构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建设;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定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医疗机构使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分析掌握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收集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参与严重及群体性不良反应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开展对药物滥用的督导检查和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置。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全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照专项预案组织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开展特种设备注册备案登记。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品百日专项整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稽查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继续深入抓好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理论调研、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按部署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3、打造“一体化监管体系”。把原工商、质监、药监、物价等部门的执法办案优势有机结合,消除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创建市场监管新局面。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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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因我局涉及机构改革,由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4个单位合并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为市级划转人员在编报2019年预算时人员手续未办结,预算时做了原区级单位人员预算,实有人数为17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局是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2020年第一年做财政拨款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0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9.7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资金及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0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9.7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0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9.7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9.73万元,因我局是机构改革的单位,2020年第一年编报部门预算,不涉及上下年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局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9.7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801)1851.23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5万元
(3)市场主体管理40万元
(4)市场秩序执法20万元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9.7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679.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2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17万元。
不涉及上下年增减变动。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文字说明,说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可附图表)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9.7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1)1679.06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26.5万元。
无机关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均不涉及上下年增减变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因我局是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没有结转的财政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支出,无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三公”经费预算。无上下年增减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也没有通过其他资金来源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为新成立的单位,没有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9年底,我局单位共有车辆33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0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我局没有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3.5万元,其中政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73.5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我局不涉及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我局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6.57万元,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我局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6万元,无上下年增减变化。
我局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差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2、三公经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等。
4、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如:执法办案经费、宣传费、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化妆品抽检和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的办公费、文书印刷等费用。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见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