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莲湖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措施,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4.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商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引,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贯彻执行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以国家、省、市、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有关事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6.落实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及支付保障机制。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

8.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9.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障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行政科(室),分别为:

1.办公室(信访工作室)

2.就业促进科

3.劳动关系与法规科

4.社会保障科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7.工资福利科

8.信息化建设科

9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

1.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西安市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

4.西安市莲湖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5.西安市莲湖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6.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

7.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9.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创新,扎实苦干,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坚持就业优先、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新莲湖贡献力量。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截止2018年底,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2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2.单位性质: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是莲湖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正处级全额预算管理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资质。

3.经费管理方式: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 截止2018年底,局机关总编指数为80个,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4人。年末实有在编人数56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25人,事业在编人员31 人。其中:局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社保中心主任1科级领导职数22名。离退休人员总人数为4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1人。

 

 

 

 

5.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底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末资产总额1158.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788.92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2018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八)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8536.19万元,较上年减少27977.91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5.48万元,较上年减少27909.8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全区离退休经费未列入我单位年度决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如,较上年增减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5)其他收入0元,其中0,较上年增减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330.33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49.41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536.19万元,较上年增减27977.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46.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减少26440.9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按照财政决算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全区离退休经费未列入我单位年度决算。

2)项目支出7519.9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1501.82万元,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结转至2018年。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370.05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7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66.33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上下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24万元,项目支出7869.24万元,较上年减少27909.8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全区离退休经费未列入我单位年度决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24万元,项目支出7869.24万元,较上年减少27909.8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按照财政决算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全区离退休经费未列入我单位年度决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79万元,较上年减少31.21万元。其中:引进人才费用303.79万元,公务员考核15万元,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9.94万元,劳动保障监察20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97万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20万元,劳动人才争议调解仲裁15万元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62.0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53万元,就业补助中公益性岗位补贴352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万元。

4)农林水支出673.08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483.08万元,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40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593.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9.9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7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4、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其中:

2018年培训费支出3.66万元,主要是业务科室每年必要的外出培训费用,较上年增加3.2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实际培训费用开支填列。

5、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其中:

2018年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减少1.1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各项经费支出管理条例,按照2018年实际情况填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本部门对14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01.91万元。

(五)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3.04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推进机关节能降耗,提高工作效率,厉行勤俭节约,有效降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8年我局基本支出包含行政运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2018年我局项目支出包含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