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区政府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行政奖励工作。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3.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统揽、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主题,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锐意进取,真抓实干,重点突破,不断开创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和谐、城市宜居、人民幸福的新莲湖做出更大贡献。

       1.着力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健全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

       2.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提高扩面质量,加大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抓住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扩面工作,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做好“五险合一”工作。开展社会保障惠民政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确保每一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3.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推进创业工作的突破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失业调控,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4.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

       5.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各项农民工工作,加大解决欠薪力度;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6.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继续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深入贯彻实施《莲湖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高层次和高技术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莲湖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8.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促进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大规模的人才招聘会和各种中小型专场招聘会,重点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解决群众就业及用人单位人才紧缺问题。

       9.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调整事业单位结构,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相关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抓好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继续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做好舆情监控和稳控,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总体稳定。

       10.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快法制建设步伐;推进规划统计工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人事工作;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系统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继续推进正风肃纪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成果。

       (三)预算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人员情况、资产情况

       1、单位性质: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2、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34人,实有27人;事业编制54人,实有30人;离退休人员46人。

       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3人,实有1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4、资产情况

       2016年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末净资产总额469.59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3、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相关附件:

2017年区人社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