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的原则,在保障公民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每月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临时救助相关信息。并根据工作需求及时对道路命名方案、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项目询价公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上报收费清单进行公示。

2.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根据公民及相关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区民政局工作职权,2020年依据申请人的需求,先后提供研究生论文用的相关文件资料,结婚、离婚手续,救助审批时间等共12条公开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

3.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专人定期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并要求各相关科室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按职能分工负责,搞好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组织对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既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又自觉维护和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5.加强监督保障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维护,并协调各相关科室在前台定期查看内容更新情况,避免漏报。同时,针对社会救助工作公示内容,我局不定期督促指导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并入户抽查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并购买第三方服务,深入开展入户调查,确保在社区、街办百分之百入户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方针,避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71915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信息更新时间不准确问题,以后改进注意发布的时期和时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