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16〕1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决算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一、主要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工作。
(4)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
(6)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1)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活动。
(12)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民政局根据三定方案部门设置为: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老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区中心、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寿星乐园。
3.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本级),下属单位西安市莲湖区寿星乐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1、社会救助。一是建立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三是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试点。四是建立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五是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一是努力推动四社联动建设进程。二是做好部分社区办公用房的维修、租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社区换届专项工作。
3、拥军优抚安置。一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二是切实推动全区双拥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涉军维稳工作。
4、养老服务事业。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惠老助老政策。三是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四是丰富辖区老年文化活动。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一是推动社会组织专业化建设。二是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三是加强福彩销售监管工作。四是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6、民政综合能力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和民政统计工作。三是提升民政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强宣传、督查工作。五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七是深化民政作风建设。
(三)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预算单位情况
1.单位性质及人员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14人;西安市莲湖区社会福利生产办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西安市莲湖区寿星乐园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4人,退休4人。
2.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年末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资产总额为8615.82万元。
3.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及所属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二、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收支总表;
(二)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收入总表;
(三)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支出总表;
(四)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八)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5922.72万元主要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93.7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806.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806.5基金。
(3)事业收入63.2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寿星乐园老人入园费用和老人伙食费用。
(4)其他收入3259.24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有利息收入和其他部门奖励以及各项资金等。
(5)上年结转和结余2145.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1349.40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449.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8万元。
(2)项目支出30900.2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老龄事务项目5792.51万元、抚恤金项目5122.59万元、退役安置项目7422.7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6806.69万元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6718.6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7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2万元,项目支出26830.8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28.27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48.31万元、老龄事务经费支出5655.2万元、抚恤金经费支出5122.59万元、退役安置经费支出7405.89万元、社会福利经费支出164.51万元、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支出5740.48万元、临时救助经费支出84.67万元、其他生活救助经费支出6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救助经费支出335.94万元,其他扶贫经费支出328.87万元。
(2)其他教育救助支出24.1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778.4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5万元,较上年减1816.93万元,上年度增加了居家养老院购买项目的部分资金。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5万元,较上年减1816.93万元,上年度增加了居家养老院购买项目的部分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2)其他支出806.5万元,较上年减1816.93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反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医疗费等。
4.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费、退伍军人生活补、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费、军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城市低保金、城市医疗救助、7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失能老人救助金、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残疾人两项补助、孤儿救助金、义务兵优待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工作等项目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无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情况
无
(七)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机构运行经费为73.8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厉行节约
(八)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2017年我单位均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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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