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照龙

刘照龙
姓名:
刘照龙
职务:
区政府教育总督学
职责:

负责教育督导、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初中)、职业教育、“名校+”、教科研、教师进修、语言文字、教育考试、教育对外交流、卫生保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