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适时研究提出经济调控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研究提出我区西部大开发战略纲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组织开展本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研究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衔接平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参与编制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特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7.负责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

8.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区规划和发展工作。

9.负责现代物流业统筹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促进商贸领域发展的政策建议;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和蔬菜等仓储设施建设,制定储备方案;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综合利用重大问题,推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行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13.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5个科室和1个事业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投资发展科、发展规划与体制改革科、服务业推进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事业科室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区安排区级重点建设项目137 个,其中在建项目94个,年度计划投资141.62亿元。

2.细化管理创新机制。继续实行“挂图作战”,倒排项目推进时间节点,通过现场调研、专题研究等方式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实现项目高效管理。

3.抓好项目包装策划。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做好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策划包装、落地实施、资金争取工作力度,积极探索PPP投资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策划的重大项目要及时纳入重点项目前期储备库促进项目投资结构优化。

4.做好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发展报表”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经济指标的过程性督导。逐季开展全区经济运行分析,动态监督主要经济指标,及时预警、研判异常指标。加强对事关全区经济运行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5.努力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实现跃升,持续扩大服务业总盘子。积极帮助辖区企业和项目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服务业聚集区。

6.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起点区建设步伐。做好与中省市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划的衔接,合理提出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7.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联络员单位职能作用,会同区级相关单位,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我区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8.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针对大唐西市丝路文旅小镇、老城根文尚小镇2个创建类小镇,协同建设主体,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运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围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进镇入企,协调服务、解决问题,确保小镇建设加快推进。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年度节能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散煤治理、营商环境、节能监察和电力运行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等工作。

10.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工程,配合做好地下水位监测等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我委属于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年末,资产总额190.24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 2018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八)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十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352.68万元,较上年减少393.74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34元,较上年减少458.73万元, 主要是上级减少了关于基建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

2)政府性基金收入19.9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企业光伏补贴支出。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其他收入50.44万元,较上年增加45.09万元,主要增加了市级拨付的业务经费。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事业单位填)。

7)上年结转和结余264.4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为市级拨付的项目资金。

2.支出总计351.26万元,较上年减少346.2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4.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减少23.0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事业人员的目标考核奖励。

2)项目支出117.1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了323.1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市级拨付的项目经费支出。

3)经营支出无。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5)事业单位结余分配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7.7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目经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上下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0万元,项目支出48.64万元,较上年减少458.73万元,主要是市级拨付的项目经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9万元,项目支出97.23万元,较上年减少361.2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0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2.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1.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8万元,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6.64万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19.93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46.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万元,较上年增加19.9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9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0万元。

4)农林水支出2.25万元,较上年增加2.25万元。其中: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0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0.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6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216.57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7.12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7.12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企业光伏补贴收入。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企业光伏补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其他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9万元。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废公务用车2辆。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无此项采购支出)。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情况(有则填,无则不填)。

2018年本部门无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

(六)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机构运行经费17.13万元,2017年机构运行经费26.33万元,运行经费减少9.21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精简节约。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部门主要分为发展与改革事务、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其中:(1)发展与改革事务分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农林水支出分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其他水利支出;(3)其他支出分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相关附件:

发改委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