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适时研究提出经济调控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研究提出我区西部大开发战略纲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组织开展本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研究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衔接平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参与编制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特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7、负责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
8、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区规划和发展工作。
9、负责现代物流业统筹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促进商贸领域发展的政策建议;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和蔬菜等仓储设施建设,制定储备方案;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综合利用重大问题,推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行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13、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改委设5个内设机构和1个科级事业机构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发展规划与体制改革科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及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社会发展变化和运行态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起草综合计划报告,负责编制下达年度指标计划;统筹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发展规划以及科技、教育、文体、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有关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实施的战略纲要、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问题;承担经济指标的季度、半年、年度计划的监督检查,推动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化肥和蔬菜等仓储设施建设,拟订储备方案。
3、投资发展科(政务服务科)
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态势,承担预测预警责任;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初审转报重大建设项目;制定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存在问题,负责对全区相关部门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兑现;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资源的调研、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负责国家、省、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的申报,并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工作;承担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集中履行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责,为群众提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本部门进驻区政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人员的管理工作。
4、服务业推进科
贯彻落实关于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运行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承办区加快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物流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5、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拟订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统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节能执法监察工作;拟订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能源监督管理,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统筹协调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承担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事业机构)
受委托具体负责全区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监察和能源数据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指导和培训活动,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开发、交流活动,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负责节能宣传。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区安排区级重点建设项目108个,其中在建项目73个,年度计划投资103.13亿元。
2、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按照《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坚持区级领导包抓联系制度、项目主管部门目标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3、抓好项目包装策划。突出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商务商贸聚集区建设和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十三五”规划,在城市综合改造、环境治理、社会民生事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策划一批能够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带动产业升级的优质项目。
4、做好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增长。
5、努力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实现跃升,持续扩大服务业总盘子。积极帮助辖区企业和项目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协同推进服务业试点聚集区建设工作。
6、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起点区建设步伐。做好与中省市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划的衔接,合理提出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7、统筹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联络员单位职能作用,会同区级相关单位,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我区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8、积极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节能降耗工作开好局。切实做好项目能评、节能监察和电力执法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等工作。
9、扎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协调做好地下水井监测和再生水管网建设等保障工作,提高区内再生水利用。确保完成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八水润西安”市考目标任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于全额拨款单位,编制数12人,下属事业单位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编制数4人,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18人,资产总额82.32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八)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原因情况表
(九)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16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05.7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5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2.2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党建工作费用0.15万元,计生奖励0.54万元,维稳奖励0.3万元,城管局网格化工作经费1.08万元,专户余额转入0.12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52.0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42.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9.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万元。
(2)项目支出643.0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42.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4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215.4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5万元,项目支出580.0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4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基金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基金资金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