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局2017年度区级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配置和运营,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调拨及产权变更、有偿使用的审批、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4、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

  6、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我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7、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8、按照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9、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相关工作。

  11、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执行等工作。

  12、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负责直管企业的维稳工作。

  13、负责区属集体企业资产产权变更及处置的备案工作。

  14、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

  15、负责政府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评估、评审工作。

  16、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检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资产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行政事业科、企业科3个行政科室,评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三)决算部门构成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局及下属单位莲湖区资产运营中心。西安市莲湖区资产局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20人,实有在职干部19人,2017年末资产总额422.71万元。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机制,出台《莲湖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收益上缴工作,完善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

  2、按照省、市国资委整体工作安排,完成我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3、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重点做好西安机床附件厂、西安起重工具厂的土地处置问题有关工作。

  4、结合办公用房管理、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相关政策,在资产配置环节,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管理制度;在资产处置环节,严格执行处置职责、权限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

  5、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6、做好公车改革后续车辆处置工作。

  7、加强对资产有偿使用行为的监管。按照《莲湖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收益管理。处理好资产经营与管理主体的关系,积极稳妥推动资产整合与统一经营。

  8、强化资产管理工作与资产运营工作的协调配合,结合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行为管理工作,持续推进资产整合。不断加大已整合资产的改造、盘活力度,积极投入运营。

  9、积极稳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行为遗留问题,重点做好原农工局土地维权相关工作,依法保障国有资产权益。

  10、做好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国有建设单位预算外资金、政府性贷款、城建资金等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的评审工作,以及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评审工作,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11、加强机关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三、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详见附表

  四、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85.36万元,较上年增减4.01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85万元,较上年增减1.50万元。

  (2)其他收入2.52万元,较上年增减2.52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增加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33.7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521.03万元,较上年增减85.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14.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减29.77万元。

  (2)项目支出306.2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减55.4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资产监管力度加大。

  (3)年末结转和结余98.06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9万元,项目支出306.24万元,较上年增减85.22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资产监管力度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1.03万元,较上年增减85.22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2)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无

  (六)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公务用车2辆。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主要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购置0用车,较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0%,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无。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附件: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局2017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