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非法占道及出店经营行为、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违法建筑、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监察工作;组织查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
5.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6.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执法监察科;“12342”投诉受理中心。下设15个中队分别是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直属一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直属三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女子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导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青年路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北院门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城西路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西关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土门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红庙坡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桃园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枣园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北关中队;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西大街中队。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区城管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工作落实年”的主题,以“三推进、两完善”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措施,努力开创莲湖城管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三个莲湖”做出新努力。
一是推进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职能和力量下沉。根据全区网格化管理统一部署,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治污减霾、缓堵保畅、队伍管理等全部工作尽快融入到网格中,坚持力量下沉,调整人员分布,实现更多工作职能和工作力量入网进格,制定和完善网格化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教育培训、督导检查、日常考核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机制,用网格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的完成。坚持多元共治。利用“门前三包”等各种平台,动员辖区商户、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等广泛参与,通过建立投诉奖励机制、探索设置兼职巡查员等办法,引导大家广泛参与到城市治理工作中,推动实现网格自治。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发挥驻局办公的区人民检察院城管执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作用,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建立督促起诉制度、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及时督促纠正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等未构成刑事犯罪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城管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等技术手段,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保障。争取公安部门支持,探索在区城管执法局建立反应快速的公安指挥协调机构,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属地公安处置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等情况。
三是推进执法和服务深度融合。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的理念,突出行政告知和陈述申辩环节,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结合我区具体情况,重新梳理涉及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在裁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征求和体现法律专家、当事人、市民群众意见,在法定范围内适时修改、补充、变更,保证裁量标准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商户守法信用记录,将当事人区分为“谋生”、“谋利”,“初犯”、“惯犯”,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促使尊法守法成为商户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协作机制。探索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N”公务协作机制向街道办事处层面延伸。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相关城管执法中队的双重管理,建立城管执法中队与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执法与管理的无缝衔接、循环互动。同时,在街道办事处城管委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探索建立城管执法中队与公安派出所、地税所、工商所、食品药监所等街办城管委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巡查、执法、值守工作机制,实现对商贩占道经营、商户出店经营等城市管理“顽疾”的源头治理。
五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编制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制定城管执法服务标准体系,统一规定每项城管执法和服务事项的环节、程序和标准,强化社会监督和评议,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网上服务平台。整合莲湖城管网站、微博等资源,将信息查询、申请受理等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方便市民群众。丰富便民疏导机制。推广便民服务区试点经验,城管执法、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对便民服务区实行挂牌公示、划线管理、分区经营,提高管理水平。争取区慈善协会支持,探索建立城管慈善工作站,提高扶危救困能力。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单位性质: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人员情况:我局部门决算单位1个,编制数263人,实有在职干部236人。
5.资产情况:截止2015年年末西安市莲湖区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为1249.07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收入
支出决算总表
(二)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五)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原因情况表
(六)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284.14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3254.3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62.5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321.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92.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8万元。
(2)项目支出1029.0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城管执法1029.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57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5.5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30万元,项目支出996.76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面威风
(1)城乡社区支出3259.06万元
相关表格:/web_files/lianhu/www.lianhu.gov.cn/attachment/2016/08/23201612081111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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