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16〕116号)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高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单位现将2015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是莲湖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位于西安市古城墙外西北角,东起西安铁路运输学校,南临环城北路,西到西二环,北至龙首北路,面积9.6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有社区居委会15个,居民小组93个,辖区有驻地单位977个,是西安航空、铁路、公路交通要道,是西北最大的仓储物资运输集散地。
红庙坡街道办事处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对红庙坡地区驻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协调、指导、发展地区经济、服务群众、方便军民生活等各项任务,在促进地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置17个科室,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发展科、城市管理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司法所、文化事业服务站、计生服务站、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改造提升科、信访办、统计站、综合管理服务站,本年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红庙坡街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与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探索与实践,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年来,我街道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1项、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14项、省市区6个现场会在我街道召开。
1.主动适应新常态,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国税完成3979万元,为全年目标任务3979万元的100%;地税完成18889万元,为全年目标任务31030万元的60.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15亿元,为全年任务的21.5%;
2.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着力改善地区人居环境。完成全年3个卫生达标小区及20户文明示范户创建工作,打造了华强路、环北路两条“门前三包”示范街和星火路门头牌匾示范街。上半年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荣获全区一等单位。狠抓工地扬尘治理,两次月考核全区第一。新建停车泊位61个,对外开放停车位110个,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3.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化解矛盾纠纷87起,及时处置了丰禾小区、融锦尚都等群体性事件,化解了赵蕾、魏雅容等个访案件,实现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零上访”。街道中心和15个社区服务站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全面投入使用,建成火西等4个独立服务示范站,人员配备到位。
4.聚焦民生服务保障,社会事业取得新成绩。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火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启用。保障房工作进展顺利,全年累计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103万元。2015年1月荣获国家民政部颁发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荣誉称号。
5.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和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引入“互联网+”理念,打造“智慧党建”阵地,自主研发《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和《党政服务中心APP》,促进党建工作精细化、党群服务高效化转变,全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场会在我街道召开。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以城市管理网格化实践为基础,立足街道实际,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中心监管调度职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有效解决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各类工作协调、案件流转问题,稳步提升了城市治理能力。
(三)部门所属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组成单位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机关、红庙坡环卫所。红庙坡街道办事处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红庙坡环卫所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人员变动及资产情况
(1)人员变动:红庙坡街办编制人数为86人,其中行政人员43人,事业人员43。2014年实有人数为74人,其中行政人员为40人,事业人员为34人。2015年实有人数为70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34人。与上年度相比行政编制减少4人。变动原因为本年度调入行政人员2人,调出行政人员4人,退休行行政人员2人。
(2)资产情况:截止2015年末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为1273.84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见附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638.3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0.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277.82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垃圾费返还197.62万元,区域化党建20万元、精细化管理等3.52万元、上缴沉淀资金返还45万元、其他各类收入11.68万元。
2.支出总计2744.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8万元。
(2)项目支出1647.6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专职人员、办公及专项经费项目784.54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费13.27万元,城乡公厕、保洁员人员及房屋租赁、城管协管员支出等416.71万元,街办劳司、临时人员、丰禾小区锅炉拆改、退还大兴管委会维稳经费等支出413.17万元,辖区城市治理及环境卫生整治支出20万元。
(3)其他资金支出267.76万元,主要是街办临时人员经费50.4万元,群防队员出勤补贴6万,劳务费35.5万元,党建支出26万元,精细化建设费3.52万元,慰问困难户劳保户低保人员等11.68万元,街办聘用法律顾问费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围墙施工等73.12万元,环卫集体工及箱站加堆子人员补贴25.91万元,创文、创城支出19.88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25万元。
(4)结余分配145.77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40.07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8万元,项目支出1647.69万元,结余分配145.7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支出551.35万元。其中:街办人员工资支出210.25万元,津贴补贴200.08万元,奖金71.10万元,伙食补助费45.28万元,办公费3.81万元,水电费14.5万元,车辆运行费5万元,离退休人员补贴1.33万元。
(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78万元。主要为街办3位离休人员全额报销的住院费及医药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3.17万元。其中:丰禾小区锅炉拆改126.3万元,街办劳司在职及退休人员经费128.56万元,退还大兴管委会维稳经费100万元,街办聘用人员及街景提升经费19.52万元,车辆运行费21.2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7.53万元。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784.54万元。其中:社区居委会人员支出277.16万元,社区专职人员支出124.15万元,社区居委会及社区专职人员保险支出131.37万元,社区办公经费89万元,社区专项办公经费161.18万元,离任村干部补贴1.68万元。
(5)计划生育服务费支出13.2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支付辖区内纯居民独生子女费。
(6)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9.67万元。其中:环卫职工工资93.14万元,津贴补贴26.19万元,办公经费0.34万元。
(7)城乡社区环卫卫生支出416.72万元。其中:保洁员工资299.28万元,保洁员早餐补贴7.67万元,集体工补贴2.97万元,城管协管员10.94万元,公厕经费95.86万元。
(8)上年结余分配145.77万元。主要用于保洁员加班费92.93万元、高温补贴6.32万元、早餐补3.5万元、保洁员劳保7.5万元、保洁员过节费支出35.52万元
(9)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城市治理及环境卫生的整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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