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莲湖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公开我局的工作动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类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妥善处理。2024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11件,及时办理,按时答复,群众满意。

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2024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信息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4条、环评信息31条 、污染防治信息12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便捷性。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贯彻落实“双审”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监督保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信息更新及时性滞后。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优化信息发布时效,明确各类信息更新周期,优先保障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