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维稳、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本单位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后督察工作任务。

(房间号:316,联系电话:029-88640450)

2.污染控制科

主要职责:依法依规对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房间号:220、222,联系电话:029-84110838、029-88621058)

3.综合业务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组织落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科技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房间号:208、210,联系电话:029-88647770、029-84494483)

4.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实施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光、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全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环境犯罪案件。负责全区和上级转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和回复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应急物资管理、环境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执法宣传等工作。

(房间号:201、205、207、213、215、216,联系电话:029-88635591)

5.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编制各类监测报告、数据表。负责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提供监测数据。开展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

(联系电话:029-8438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