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莲湖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现将《莲湖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莲湖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莲湖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完成

时间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莲湖区机动车停车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

《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2022年5月完成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

《莲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2年7月完成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区审批局

2022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2022年9月完成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