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21〕12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2〕11号),加快推行我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拟出台《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2024年11月29日—12月29日。欢迎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人:莲湖区工信交通局工信科 王宇欣
电 话:029-88695887
邮 箱:lhqgxjtj202401@163.com
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沿用了市级方案的框架模式,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构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亩均评价协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推进新增项目亩均效益提升长效机制、保障措施六个部分;附件部分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指标进行了说明。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以及“十四五”末通过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力争达到的目标。
构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部分,提出了对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各自的评价范围、评价指标权重、分类排序、主要程序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建立亩均评价协同工作机制部分,对区级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
探索建立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对运用评价结果,探索制定、落实完善差别化用地、用能、用水、环保管控、信贷、财政政策、政务服务等相关机制进行了明确。
推进新增项目亩均效益提升长效机制部分,主要对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的土地供给模式提出了要求。
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数据安全、优化结果应用、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对“亩均论英雄”改革进行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方案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21〕12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2〕11号),我局代拟了《莲湖区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通过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企业及相关协会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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