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兴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路353号,由西安大兴医院建设。现开展规划现状核实,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据2024年2月19日莲湖区政府批复的西安大兴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西安大兴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现状建筑共有1栋。总建筑面积60098.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05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41.02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60098.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05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41.02平方米(其中人防设施建筑面积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041.02平方米)。容积率10.58,建筑密度50.43%。
(二)本次确认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
1幢医疗综合楼,地上24层,局部26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60098.62平方米,其中地上55057.6平方米,地下5041.02平方米。
(三)该项目应配套公建面积具体如下:公厕4处60平方米。
须补建的公建配套设施如下:公厕4处,建筑规模60平方米,由区政府根据处置方案妥善处置。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按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应建755个车位,现状车位数0辆。
(五)人防信息
该项目应建人防2520.51平方米,实际配建人防0平方米,最终配建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六)其他情况
1.退让用地界限不满足规划要求,该项目1幢医疗综合楼,退让用地界限东侧应退15米,实际东退5.77米;退让用地界限南侧应退12.5米,实际南退8.39米;退让道路红线西侧应退20米,实际西退17.19米;退让道路红线北侧应退15米,实际北退8.91米;地下建筑物退界相邻用地界限,至少保证5米间距,实际东退4.54米;地下建筑物退道路红线,应不小于3米,实际西退3.06米,实际北退0.78米。
2.建筑密度不满足规划要求,应建建筑密度25-30%,实际建筑密度为50.43%。
3.停车位不满足规划要求,应建755个车位,现状车位数0辆。
4.日照问题:大兴医院综合楼对现状住宅建筑造成约25户日照影响。拆除辅助用房后日照没有发生变化。同时大兴医院部分病房不满足冬至日3小时日照标准。
5.地上面积55057.6平方米属未批先建;地上面积3177.37平方米临建属违法建设,部分超出用地范围;地下面积5041.02平方米属未批先建;7978.98平方米超出用地范围。
6、地下5041.02平方米设备用房挪作他用(医学影像中心)。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反映。
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29- 8458208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
邮编:710082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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