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做好我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校园防控和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国家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要求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贯彻全区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的领导下,按照区疫情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的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高校、西安市盲哑学校、莲湖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街办具体指导。

(三)响应级别

区教育局和各校园应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做出相应的安排。

二、应急组织管理

(一)应急指挥机构

为确保全区教育系统疫情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莲湖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郭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小妮  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冯秦岭  区政府教育总督学

刘照龙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员: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校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

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疫情上报人:赵济(13379053040)。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健所。主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科室、各校园落实应急响应。各校园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突发疑似新冠疫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向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和区疾控部门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二)专家指导咨询

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卫生副校长“一加一”联动工作机制的特色和优势,畅通校园向专业医务工作者进行专家咨询交流的平台,建立开学前下校检查、平时咨询交流、应急响应时驻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做好医校联控工作台账记录获取专业指导,做到有的放矢、精简高效

三、阶段划分

(一)疫情监测和预警

全区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如在校门口晨午检发现师生有疑似症状(如发热、咳嗽、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立即通知家长带学生就医;在校期间发现师生有疑似症状班主任要求疑似症状师生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通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到达现场做进一步排查、登记。

(二)疫情上报

1.学校疫情报告人将疑似症状师生情况向学校校长上报,校(园)长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经校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判后,必须在1小时内按照《莲湖区校园在校期间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流程图》(见附件1)电话报告突发疑似疫情,2小时内上报文字报告(模版见附件2),等待上级指令,配合做好进一步处置,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接到学校上报后,由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指挥部,同时会同区卫健部门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3.如需启动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全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科学、规范的处置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三)疫情处置

启动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后按照《莲湖教育系统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流程图》(附件3)处置。

1.相关校园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指定岗位,听从指挥,并应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2.对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在明确诊断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安排有疑似症状的师生进入留观室进行观察,等待疾控部门派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3.相关校园要立即对疑似症状的师生所在场所和活动轨迹进行彻底消杀;配合区疾控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包括代课教师、同班同学、同宿舍同学、同桌就餐者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并配合疾控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暂时停止校园内大规模集体活动,经区疾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必要时可报请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并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采取个别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5.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区疫情指挥部核实情况批准后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应对准备

(一)制定应急预案及方案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形式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二)专业技术人员准备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春秋季开学初完成区疾控组织的疫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和演练。除校医外另挑选有责任心、应变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参与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熟知处置流程,提高校园处置突发卫生事件整体能力。

(三)应急物资准备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学校应急预案,提前储备足量的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额温计、医用口罩、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及消杀设备等,安全妥善管理物资,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对紫外线灯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正常使用。洗手间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通风换气条件不够的教室必须增加通风换气设备。

(四)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师生全面了解预防措施,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做好科学防护。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开学初组织行政班子、班主任、门房、保安及相关工勤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程序要求,具备熟悉疫情预防与控制知识和基本处置技能。

(五)重点部位防控

1.严格管控校门。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

2.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3.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加强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出校,如确需出校,要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五、恢复评估

(一)调查及评估

相关校园要在应急处置完成后5日内上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等,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的措施。

(二)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应急处置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因疫情暂时集体停课的校园,必须配合协助疾控部门做好对师生学习、生活场所进行的环境污染消杀工作,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在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诊断后,返校时要查验由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化验单,方能复课。

(三)关爱重点人员

相关校园对接受隔离观察的师生,做好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密切关注其心理状况及变化,同时做好停课不停学安排,适当请求权威心理应激及援助部门给予适当心理援助(西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服务热线:4008960960每天10:00-18:00,20:00-24:00,节假日无休)。

(四)责任与奖惩

全区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各负其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涉及缓报、瞒报、谎报、漏报疫情,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重大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莲湖区校园在校期间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流程图

2.XXX学校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情况报告

3.莲湖教育系统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流程图

 

 

 

 

 

 

 

 

附件1           

 



 


附件2

XXX学校

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情况报告

(模版)

 

区教育系统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现将我校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        下午2:30,X年级X班XXX在下午第一节课    课上课中(大约2:30左右)突然自己感觉身体不适,有轻微咳嗽,精神萎靡,第一时间告知XXX老师,XXX老师用额温枪对该生进行测温,体温为:      ,立即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到达班级,第一时间告知校医(或保健教师),由校园校医(或保健教师)带到学校留观室,用水银温度计进行测量,发现体温持续在37.3——37.6左右,校医询问该生接触史、旅居史,未发现异常。

    二、处置情况

    下午    :    ,学校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校园防控指导组,告知家长(打三个电话)。密切接触者一律就地隔离,不流动。

    下午    :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联系指定医院(      医院),下午    :    专车接XXX到医院排查。

    下午    :    ,对XXX所在班级进行全面消杀,对学生所走的通道进行跟踪消杀,班主任在做好班级其他学生秩序的情况之下,了解学生课前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群,并对学生情绪进行安抚。

    下午    :    ,接到        电话,按照区疾控中心指导意见,学生由家长点对点接回家,并从即日起停课,开始居家隔离,等待学校通知,在家做好防护。

    三、医疗机构最终诊断结果

    晚上     :    ,经       医院初步诊断,XXX 血常规和CT结果判定排除新冠(或者其他情况)。

    晚上     :    ,将医院诊断证明拍照发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校园防控指导组报备,等待处置意见。 

     四、处置结果

    晚上     :    ,按照区疾控中心指导意见,X年级X班解除停课,从        日起复课。

 

 

备注:XXXX年级X班学生,经了解(该生当天活动情况为……)。

附件3

莲湖区教育系统突发疑似疫情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