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减灾办督导检查莲湖区2023年6-7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8月3日上午,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带队,对莲湖区2023年6-7月已建成的三类、社区和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减灾办、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街办负责人陪同检查。

向检查组汇报应急避难场所应急供水、应急供电、监控、各功能区域和广播设施基本情况。

最后,市检查组对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要定期对场所内的应急配套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助响应,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一是采取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快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度。二是不断完善避难场所设施和功能设置,坚持抓好辖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维护管理,切实提升全区应急避险能力。三是完善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避难场所预案,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各项功能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