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莲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实行“一盘棋”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区的主体工程率先突破,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2022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汇报5次,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实施“一把手”引领工程。在全市率先召开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全区74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现场+书面”开展年终述法,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三是实现“一流化”队伍建设。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学法4次,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把依法行政纳入处级、科级、两委会干部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区3381名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固本强基,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日臻完善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把《纲要》作为全区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全区处级领导、科级领导、政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群体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5轮次。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出台《法治莲湖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莲湖、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莲湖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三是建立法治督察常态化机制。将法治督察列入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工作进行实地督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省级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专项督察”,不断提高督察实效。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全市领先。出台《加大纾困扶持力度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8条措施》《优化审批服务 助力企业加快发展18条措施》和落实省上主要领导调研莲湖区时对优化营商环境指示批示的“27条措施”,统筹优化“四个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有效实现部门、事项、平台入驻、结果公示“四个100%”全覆盖。在全省首推“1234”家门口就业服务新模式,通过区、街、社区三级联动,让群众享受精准化就业服务做法受到省上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省推广。推行税收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多维度“以税资政”。二是“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创新推出“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模式”、“无感服务”、“周末不打烊”服务等,试点推行“一证(照)通办”改革,审批承诺时限平均减少75.82%,提交材料平均减少42%,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率保持99.6%以上,多项改革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模式”项目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政务公开实现新突破。深化政务“五公开”,开办“热点问题在线访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专栏,在12个场所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点,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现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600余条,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法律顾问列席制度,坚持研究议题法制审查全覆盖,对区政府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查,积极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法制审查体系,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共审查信息公开、信访复查、房屋征收、协议合同等各类事项312件、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42件。二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效落实。严格落实《莲湖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三统一”等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区人大常委会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不断优化区级法律顾问服务区级四大班子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管理使用工作流程,深入推进全区党政群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基本形成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指标任务台账季度报送制度,引入“智库外脑”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发《莲湖区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的监督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三不讲”问题整治和“一把手跟执法”活动,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两次专项执法监督。三是构建三维立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聚焦重点监督维度,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推动“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聚焦协同监督维度,协同区纪委监委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与区检察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络机制,探索通过立法机关释法协同调处行政执法争议。聚焦多元监督维度,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累计参与各项活动48人次。四是创新打造智慧数字执法模式。开发建设全省首个包含信用监管功能的城市管理智慧执法系统,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用管理、服务审批、效能督察、基础数据和统计分析的“六维一体”信息化执法模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莲湖区城管当场处罚程序进入“扫码”时代。全年通过智慧执法系统对1460件普通程序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697件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审查。

(五)创新社会治理格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一是高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发《莲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建立行政应诉季度报告和通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是健全多元化解纠纷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等机制落地落实,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共受理调解纠纷4486件,协议涉及金额1924.99万元,调解成功率97.04%。三是全方位升级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不断优化“1133”工作内涵,印发《莲湖区社区法律顾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推进社区法律顾问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建立社区法律顾问人员信息库和社区法律顾问备选人才库,建立标准化服务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人才库、工作记实、季度考评等制度。2022年,各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5882次,调解矛盾纠纷1134次,开展法治宣传1741场次,受益群众3万余人。四是打造基层法治建设“试验田”。北院门街道“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成效显著,通过构建八个基础板块和八项亮点课题任务,探索出“1+3+N”综合执法模式、“1+1+N”人民调解机制、“政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务服务、法律服务”三级四类服务体系、五级邻里格等符合基层治理实际的新路子,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作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莲湖召开。

(六)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形成合力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6项,出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拟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次、宪法宣誓5次。发挥基层政协委员工作室作用,开展“委员活动日”,组织20余人次参加相关行业的作风监督、政务公开等活动。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82件,办理质量、效率逐年提高,满意度100%。二是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不断加强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经费保障,出台《莲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全面推行区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用工机制,实行区属企业制度清单全覆盖和闭环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政策措施落实跟踪、自然资源资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2022年共安排审计项目55项。三是大力配合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严格督促落实《莲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0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莲湖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还不均衡,有的单位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严格执法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执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常态化在全区各层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制定《莲湖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向街道延伸,推动全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整体突破。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27条措施”,加快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改革,完善政务“无感服务”模式,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强化依法行政,深化“审管联动”,努力打造更多“莲湖样板”。

(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智囊作用,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健全新形势下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全区党政群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严谨有序。

(五)持续巩固深化法治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及整治活动。

(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长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各种调解方式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积极向投资融资、家政物业、食品安全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拓展。进一步落实落细行政复议审理规程,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咨询建议作用,加强行政应诉案件分派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