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莲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全区各领域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司法部组织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日报等9家中央新闻媒体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访报道,“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示范效应不断扩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推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莲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信息报送、协调和法治调研工作规定》等文件14份。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书面督察区级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评查18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细化分解15项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作为依法治区考核工作重点,建立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坚持动态调整,每季度对各部门、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四是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被确定为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单位。出台《西安市莲湖区基层司法所管理制度(暂行)》《莲湖区司法所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全区9个司法所均达到全省“六好司法所”创建标准,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2021年全区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处级领导、年轻干部、政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中分层分级开展5次专题培训,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学习书籍400套。结合“八五”普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政治轮训15次,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法治讲座170余场次,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基层组织开展法治培训50余场次,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机关、基层、群众中落地生根。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区市民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突破1000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集成快办”改革,大幅压减办事环节和时限,70%以上的审批业务实现1小时内办结,今年以来全区新增企业10925户,同比增长21.8%。不断扩大“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范围,全面推行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事项8000余件、“跨市通办”1.5万余件、“跨区通办”5万余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莲湖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推进“减证便民”有效落实。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通过减材料、优流程,实现人社服务再提速。设立西安科技大市场莲湖分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坚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制度。发挥莲湖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作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律师志愿团”,开展“我为项目办实事”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90个区级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决策体系

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2021年以来,共审查信息公开、招商引资、行政应诉等各类政府法律事务266件,有效履行了政府决策事项法律保障职责。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莲湖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三统一”等管理制度。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中不合时宜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动态清理工作。

三是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70名,今年以来区级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10次,出具法律顾问意见110余份,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局面。

(五)健全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重点指标任务台账季度报送制度,分解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165项。组织全区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5次29人次。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推动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三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做好涉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划转工作,完成411名拟配发制式服装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核工作,加强三大执法领域由“物理整合”向“化学整合”推进。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城市管理智慧执法系统,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共享单车治理“三级车长制”和“3511”管理模式,被央视专题报道。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创设“五薪”工作法,在全省率先成立区公证处驻劳动监察大队公证工作室和公安驻劳动监察联合执法警务站,推动欠薪问题快速化解。

(六)构建多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不断推动完善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部署,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作《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50件。出台《莲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季度报告和通报机制,今年以来行政应诉分派案件289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成163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全省首家“退役军人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21家“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78件,调解成功3551件。建立莲湖区劳动维权受理中心,创新开设2个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不断优化。

(七)坚定法治立场,规范行政权力内外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8项、提请审议议案8项、配合开展执法检查4项。向区政协通报有关工作情况2次、专题协商4次、专题调研7次,建立委员会工作室11个。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5%以上。强化审计监督,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区、街道依申请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我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2021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5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按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树牢法治理念。全年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法治专题4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构建责任体系。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出台《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全区各部门、各街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建设工作联动发力还不够,部门工作合力还不够强。二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执法权限下沉需进一步落实落地。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运行。全面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加强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的宣传力度,做好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夯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挖掘和培育更多的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积极争创全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形成“多点布局、全面开花”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区、街道、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完善“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模式,巩固“集成快办”改革成效,不断扩大跨地域通办覆盖面。完善“不见面审批”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责事项委托下放和承接运行,完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区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强化执法工作保障。

(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为各类政府法律事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严格制定程序,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报备、定期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五)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质量。构建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复议诉讼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落实《莲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应诉的督促指导和考核,提高行政应诉出庭应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