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多元一体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莲湖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劳动关系矛盾治理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元对劳动法律体系和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的挑战,我们把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四个体系作为工作主线,建立起“多元一体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做到对劳动纠纷“一厅式受理、多部门会诊、一揽子解决”,这一机制也于2020年12月1日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围绕一个中心,实现劳动关系领域矛盾治理全覆盖

通过整合区级各部门行政资源,构筑“多元一体化”的劳动争议调处平台,我们成立了莲湖区劳动者维权服务大厅,组建了4个维权工作组和1个案审室,设置了面积为70平方米和50平方米两个标准化仲裁庭,陆续引入了区法院、公安莲湖分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入驻,从软硬件上搭建起一体化的维权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劳动争议维权受理“一站式”服务。2020年以来,已累计处理各类劳动纠纷2691件,为群众追回合法权益4200余万元,大量纠纷就地得到了解决。在维权服务大厅内,各部门一同办公,补齐了相互职权短板,大大减少了劳动者维权的成本,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安定。也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了宝贵的经验。

(二)实现两个率先,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及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

一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公安派驻警务站。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在维权大厅内由劳动监察部门通过派驻警务站向公安部门移送,2020年共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4起,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5起,对5家企业实施了联合惩戒,有效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通过有效衔接,共同应对因欠薪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危害社会治安的个人极端行为。二是在全省率先设立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通过在仲裁庭挂牌设立巡回法庭,实现了区人民法院可在维权大厅内直接审理仲裁后进入司法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形成仲裁与诉讼的审理合力,初步建立起裁审衔接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2020年裁审一致率达到90%以上,极大提升了仲裁法律权威。

(三)构建四个体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创新发展

一是构建法律援助体系。在维权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代理服务。设立了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能够方便群众自助查阅法律规定及线上申请调解援助,2020年共为112人提供了援助代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女职工、工伤职工等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与服务。二是构建案件评审体系。形成了由分管领导牵头、法律顾问把关、各业务科室参与的案件评审制度,依托评审会和案审会,2020年共审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执法等重要事项1000余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三是构建四调联动体系。继续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以维权大厅为纽带,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四种模式联调联动。重点加强了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工作机制,将处理劳动争议的关口前移,强化调处纠纷的柔性力量,对仲裁案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实行案前先行调解,努力从源头化解劳动纠纷,2020年共联动调解案件84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66%。四是构建根治欠薪联动体系。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在劳动矛盾集中爆发期间采取一厅式办公,对欠薪线索指派相关职能部门调处督办。2020年以来,已对全区908家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44笔9707.1万元,依法为1702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572.88万元。在全市率先引进区公证处设立派驻工作室,运用“公证云”APP对54起执法文书送达进行现场公证,为执法取证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质效。加强了法律宣传,组织送法进工地,编印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2020年全年未发生因欠薪问题导致的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拓展普法宣传模式。建立“仲裁庭开放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人单位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继续扩大宣传面,在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环节开展联合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知法守法意识。二是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充分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依法完善仲裁委员会各项制度和程序,提升仲裁效能。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和仲裁员队伍建设,增强人员力量配置,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三是将“多元一体化”机制向街道、驻地企业延伸。建立流动仲裁庭、基层调解委员会等,不断为机制“赋能”,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化解更多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四是积极开展“互联网+”行动,推广使用网上服务平台。建立云上“多元一体化”机制,推广使用仲裁网上办案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预警平台,推行不见面化解矛盾,全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