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工作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党委工作总体要求和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质量强税、实干兴税,聚焦主业、优化机制流程、全力追赶超越,践行“责任税务”,落实“服务税务”,创建“快乐税务”。下面就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争当学法、守法、用法的“标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确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敬畏宪法法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没有任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或干预执法等违纪违法情况。年初法制部门制定了区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区局领导干部按照学习计划安排开展学习,为了深入有效的学习法律知识,法制部门配齐法制资料,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学考相长,取得优异成绩,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得到了提升,在国家第五个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法制部门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为我局干部进行宪法视频讲座,掀起宪法学习热潮。

二、健全法制机构,配齐组织架构

按照市税务局要求,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使我局法制建设走向规范。为规范外部取证工作,区局下发了新的外部取证流程,制定了《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接待涉税调查取证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为公、检、法及纪检部门办理各类外部取证86次,外部取证工作规范进行。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我局法制科编制4人,根据法制工作职责,区局选调两名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干部充实到法制科,其中一名干部具有公职律师资格。

三、认真落实莲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

对照《莲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莲字〔2019〕41号)要求,积极落实莲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2019年对民营企业纳税服务方面的工作措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作措施》《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明确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确保我局开展各项税收业务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积极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

积极推行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贯穿于税收行政执全过程中去,确保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税收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转。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已建立了标准化的税务约谈室,以满足约谈、审理、复议等工作的需要,对区局所辖的17个税务所及11个机关科室配置执法记录仪,购置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确保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上半年,区局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有效解决劳动合同争议遗留问题。审核行政合同9份,并出具《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受理并办结2563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解决一件长达22年之久欠税企业税收争议问题,并形成案例上报市税务局。

五、依法治税取得新进步

区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开展“五进”走访摸排活动,摸排6000余户次,收集问题线索19条,上报上级3条。针对税务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影视行业、物业公司车位租售、成品油等12个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同时依法做好案件移交及协查取证等工作。

六、全面开展减税降费工作

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减税降费工作,2019年初,区局成立督导组,到基层税务所就17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督导。组织了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减税政策和2019年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排查,全面查漏补缺,清除工作盲点。一是建立排查工作机制;二是实行排查情况“双推送”;三是建立共查共享共纠机制。对特定群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进行了排查,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纳税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今年已经或者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税服务厅摆放了相关的宣传折页和资料。四是开展减税降费自查自纠工作,法制部门全程跟踪,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