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莲湖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以示范创建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2019年6月,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任主任。先后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第一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通过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等形式,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协调督办。12月中旬,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分别带领督察组,对全区54家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三是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莲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区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年初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了莲湖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54家区级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莲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先后5次召开推进部署会,研究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先后开展了自评自查、资料申报、省级核验,通过了省市初评和推荐,顺利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

(二)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能力。一是公布区政府全部事项清单。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开展“三级四同”事项要素完善工作,对莲湖区涉及的365项目录、526项办理项进行整理完善,以群众视角绘制自然人、法人生命周期树,破解企业、群众对政府政策信息掌握不全、政务服务事项了解不清等问题。二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中省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办理相关事项,认真做好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公布了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完善审管联动运行机制,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审管联动八项制度”。三是全面清理涉审中介服务。严格按照莲湖区行政许可中介项目收费清单办理审批事项,配合做好西安市政务服务网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工作,目前共有213家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涉及绝大多数审批服务事项。四是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莲湖区市民中心可办理服务事项886项,实现了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在全市率先启用了西安政务服务网莲湖模块,首批144个高频事项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线,“网上办”比例达90.71%,96.6%的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莲湖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三统一”制度,健全区级部门、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咨询、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核从严把关,2019年区政府及部门无新增规范性文件。区政府现有的两件规范性文件(《莲湖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莲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均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备,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新一届莲湖区法律顾问聘任,聘请4名专家学者和26名律师共30名法律顾问,为区级四套班子提供法律服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做到涉权、涉法、涉诉事项“逢文(事)必审”,2019年共办理信息公开、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157件,区级法律顾问参与13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90份,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有效发挥。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以及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等设施配备,推进音像记录“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对区人社、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举办依法行政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共两期,参训人数600余人次。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执法证件办理工作,共办理执法证件815个。认真总结行政处罚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标准化案卷,不断规范执法文书。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区政府系统承办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8件,满意率达99%。认真组织开展公民代表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今年在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00余条。积极答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

(七)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一是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无一例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或责令变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4件,均依法履行了应诉答复职责。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2019年共调解案件纠纷2741件,调解成功率97.3%。深化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特邀调解员、送法进企业等重点工作,2019年累计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534次,参与调解930次。三是加强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创新建立信访基础业务提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互帮互助、互检互评”四项长效机制,推动网上信访业务规范办理,受理网上信访事项1198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9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法制学习4次,邀请专家学者作了关于如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专题辅导讲座,全面提升区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始终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新录用公务员、处级干部任职等培训班和各执法单位业务培训中,开设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课程,组织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中接受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数占比不高,在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方面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层次不高。示范创建以来,省、市一些报刊和网媒先后宣传报道了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和亮点,区政府门户网站也开设了专栏,但媒体宣传的层级还不是很高,在全国范围内尚未产生很好的正面宣传效果,对全区各部门、单位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还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提升政府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运行情况,修订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修订完善我区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报备、定期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继续加强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等设施配备,推进音像记录“一户式”集中储存。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季度评查制度,加大重点执法领域监督力度。

(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建议书运用,及时指出和纠正被申请部门、单位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做好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推动作用,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及时约谈、督促整改,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度,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