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拟于2021年11月下旬切换至国家平台。为做好新旧系统平稳衔接,医保数据顺利迁移,将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后文简称“四险”)业务分批次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变动
(一)11月1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以下临柜业务办理:
(二)11月10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类业务及四险参保类(临柜和网厅)业务将全部停止办理,医保企业网厅和经办机构中心端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业务一直保留至系统关闭(系统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1年11月份的医保费用仍然在现有系统进行核定,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缴费工作,以保证参保职工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和数据能够顺利导入新的医保系统。
(四)2021年12月1日起工伤、失业保险所有业务(临 柜和网厅)恢复办理。未办理完12月份人员增减变动的参保单 位请于12月10日前办理,12月10日24时系统统一核定12 月份费用;12月11日至12月30日办理2022年1月份人员增 减变动,12月31日24时统一核定1月份费用。
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21年度企业职工医保不再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同步进行,待新的医保系统上线运行稳定后,再开展职工医保2021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推退造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少计或者多计问题,将在基数申报后集中处理。
2021年度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系统切换完成后,我中心将及时处理相关业务。
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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