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执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严格履行统一监管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能,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服务工作全过程。

三、确保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为办事者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协调和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优化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政务,对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五、坚持廉洁从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坚守底线、不踩红线,努力建设奉公守法的廉洁型单位。以上服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严格监督。

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