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税务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非接触”办税,压缩办税时间,把便捷纳税人办税和“简政放权”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执行标准。

五、提高纳税缴费便利度。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实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扩大和提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覆盖面和使用率,积极打造以网上办税为主体的多元化办税(费)体系。

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导税台、公告栏、显示屏、门户网站和一线通纳税服务热线,组织开展“纳税人学堂”,做好税收政策公开,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七、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查不作为、乱作为。

八、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七条: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分级分类原则,依法有序开放。

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监督电话:029—84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