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审计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在法定权限内确定每年的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法公正地进行审计处理处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做好预决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投资、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政务公开,诚信透明。坚持落实审计公告制度,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相关审计结果情况,完善救济途径,保证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利。

四、文明审计,热情服务。坚持文明审计,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意见,言行举止文明,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五、审计回访,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审计意见采纳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严格纪律,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四严禁、八不准”规定,不断完善廉洁从审各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严惩违纪人员,杜绝以审谋私。

监督电话:12345

投诉举报邮箱:Lh8732625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