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财政信息、政策信息、重点工作和办事流程程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来信来访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简化办事程序,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莲湖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主体便利度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3、狠抓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形象。聚焦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公共停车位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保交楼”、“保回迁”等工作,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群众幸福感。
4、提升行业服务,促进市场发展。提供住房保障、物业服务、房地产市场等行业各职责范围内政策咨询、监管、审批事宜,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各行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工地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全力开展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建筑工地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和驻场监管制度;负责对接做好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6、坚持打防并举,推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杜绝以权谋私、以岗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以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商品房购审资格审查、预售证发放等为重点,抓好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损害投资环境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7、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
8、认真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心实意纳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营造住建系统阳光向上的工作氛围。
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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